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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核定拆除中火2燃煤機組 盧秀燕:收到公文就發燃氣許可「說到做到」

    2026-09-18 21:16 / 作者 林佳鋒
    盧秀燕表示,只要收到中央核定拆除台中電廠1號機、2號機兩部燃煤機組的公文,就立刻發出燃氣機組操作許可,她「說到做到」。資料照,李政龍攝
    經濟部國營司昨宣布,已核定台中電廠1號機、2號機等兩部燃煤機組許可拆除,預計10月正式動工拆除,盼台中市政府儘速核發燃氣新1、2 號機組操作許可證。台中市長盧秀燕今(9/18)表示,市府已收到電子公文,只要收到中央正式書面公文,會立刻同意發出操作許可,她「說到做到」,完成「增1氣、拆1煤」的歷史任務。

    經濟部昨表示,已核定台中電廠1、2號燃煤機組特種建築物拆除許可,台電公司將於 10 月起展開拆除工作,預計28個月完成拆除作業,主要是因煙囪高度 252 公尺,量體規模巨大,且考量氣候與工安風險控管所致。

    經濟部說明,「以氣換煤」是中央與地方的共同期待,期盼台中市政府儘速核發燃氣新 1、2 號機組相關操作許可證,並持續支持台中電廠未來新燃氣機組更新計畫。

    盧秀燕今表示,市府昨天確實已收到中央的電子公文,正式紙本公文預計這兩天應該就能收到,中央既然已核定拆除燃煤機組,只要紙本公文送達,就可辦理後續程序,市府會立刻同意發出燃氣機組操作許可,「我們說到做到」。

    盧秀燕說,這次將是台灣首個為維護民眾健康、改善空氣品質,中央與地方達成協議拆除燃煤機組,同時也證明「只要敢發聲、守護民眾就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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