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謝典霖(右圖,取自謝典霖臉書)收押禁見,國民黨縣長參選人魏平政19 日聲援謝家。魏平政競總提供
彰化縣議會六月間設宴款待地方人士,檢調查出涉及挪用公款以及涉及賄選,聲押議長謝典霖、謝父謝新隆獲准,謝母也就是前立委鄭汝芬100萬元交保。餐會被解讀為替謝典霖表姑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以及縣長參選人魏平政助選。
對此,魏平政19日召開記者會聲援競選總部顧問團團長鄭汝芬一家,痛批檢調選前聲押違背程序正義,也質疑餐會「對價關係」明確性,呼籲司法莫做政治工具、應恪遵無罪推定。魏平政本身為律師,他力挺謝家,強調羈押是保障偵查進行的最後強制手段,不代表當事人有罪;檢調在對價關係極度模糊且調查長達兩個半月後,突於選前關鍵時刻發動聲押,已嚴重衝擊人權與程序公義。
魏平政拋出2個問題,直接槓上檢察官
【一:餐會性質非賄選,對價關係根本不存在】
魏平政指出,被檢方指控涉及賄選的餐會,是今年6月間由彰化縣議會舉辦的活動,當時各方候選人根本尚未登記或確定提名。他身為當天出席者之一,目睹現場僅為一般社交聚會,縱有民眾喊「凍蒜」,亦屬地方民情表達,何來「以好處換取選票」的犯罪對價關係?
魏平政質疑,若僅因場合有人喊「凍蒜」即被認定為賄選,那未來所有候選人出席地方拜票、中秋烤肉或婚喪喜慶,是否都隨時面臨司法威脅?檢調與法務部若無法給出明確法律標準,將使司法流於恣意執法。
【二:偵辦已逾2個月,突襲聲押欠缺必要性】
對於檢調發動聲押的時機,魏平政認為完全不符比例原則。該案自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舉報至今已超過兩個半月,檢警調早已完成多輪調證與訊問。「既然證據早已蒐集齊備,何來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此時動用最嚴厲的羈押手段,必要性到底在哪裡?」
魏平政強調,鄭汝芬為其競選顧問團團長,議長謝典霖本身亦在備戰連任,檢調選在選舉緊鑼密鼓階段發動大動作,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與參選權益造成不可逆的損害。若檢方確掌握事證,應依法直接起訴,而非以押代偵。
魏平政表示,他挺身而出並非基於政黨考量,而是基於法律人的良知與對「是非對錯」的堅持。法治社會的核心在於「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任何人的權利均應獲得維護。
他呼籲檢察官與法院應嚴守「勿枉勿縱」精神,切勿讓司法公信力在選戰風波中蕩然無存,還給謝家與彰化縣民一個真正的程序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