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潘孟安未出席「政院不副署」專報 張惇涵喊合憲: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2025-12-18 09:32 / 作者 陳祖傑
    針對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修正案,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前往立法院進行專題報告。陳祖傑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宣布不副署藍白聯手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2/18)天、邀請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等人進行專題報告,不過潘孟安未出席。對此,張惇涵表示,總統府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除了預算案跟相關法律議案外,不會到立法院備詢,這符合《憲法》規定。他也強調,如果立法院願意邀請卓榮泰進行覆議案報告、完成理性討論,卓揆就不會不副署。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日前新增議程,邀請總統府、行政院、法務部、司法院等機關,針對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修正案進行專題報告。

    張惇涵在會前受訪表示,如果當初立法院願意理性討論行政院版《財劃法》,而且當行政院提出覆議案時,立法院願意邀請卓榮泰進行覆議案報告、完成理性討論,卓揆就不會不副署。他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如果立法院議事都能按照憲政民主程序進行,今天就不需要新增這項專案報告。

    至於潘孟安未出席,張惇涵說明,行政院依照《憲法》規定受邀備詢是憲法責任,總統府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除了預算案跟相關法律議案外,不會到立法院備詢,同樣符合《憲法》規定。他指出,無論在前總統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時期,總統府立場都是如此,行政院、總統府都在守護《憲法》,所有權力分立與監督制衡行為都應合法合憲。

    另外一面,有學者認為「副署」是義務,張惇涵表示,《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就像他今天來立法院備詢,如果要發言「須經」主席同意,這個「須經」不代表主席一定要同意,所以法律見解很明確。

    對於在野批評獨裁,張惇涵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很明確,如果立法院不認同行政院長做出「不副署」的決定,可以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釋憲,或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出「不信任案」,因此相互監督制衡的機制仍然存在,行政院沒有違憲問題。
    陳祖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