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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認圖利京華城!檢方筆錄指他曾說「知道違法」?黃景茂:沒講過這句話

    2025-10-02 13:27 / 作者 白廷奕
    京華城案,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出庭。廖瑞祥攝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台北地院今(10/2)日傳喚共同被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出庭作證。黃景茂並未認罪,但辯護律師提示檢方筆錄,詢問為何筆錄寫他曾坦承「知道有違法」?黃景茂澄清,他沒有說過這句話,強調自己一直都堅持「研議沒有違法問題」,稱當天沒有仔細檢查檢方筆錄。不過檢方異議,指控辯方沒事先提出譯文,認為無法確認辯方翻譯是否正確。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指示北市府官員放水京華城案,使京華城公司違法取得容積獎勵;沈慶京也涉嫌另外收買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讓她和助理吳順民施壓北市府官員。而起訴書記載,黃景茂曾依柯文哲指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提交都委會研議,也配合簽辦本案公開展覽。黃景茂於去(2024)年9月經檢方傳喚,由證人身分轉為被告。

    京華城案,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由黃國昌陪同出庭。廖瑞祥攝

    北院今(10/2)日傳喚黃景茂出庭作證,他解釋,研議沒有法定效力,只是讓都委會聽取意見、進行討論,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也是都委會的職權之一,這跟議案送都委會「審議」通過是兩件事。他表示,當時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是因為京華城公司陳情,認為都委會第721次會議認定本案容積率為560%時,並未針對「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充分討論。

    黃景茂否認說過「我知道有違法」
    不過,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提示筆錄,表示檢方在偵查筆錄中記載,黃景茂曾說,他是因為柯文哲的命令,才送都委會研議,「我知道有違法」,但還是依照柯文哲的命令,「奉交下」推進都委會研議。黃景茂解釋,當天只有很短的時間確認筆錄,事後看才發現「有錯誤」,強調當時沒有提到「奉交下」,而是指「市長室受理市民陳情交辦單」,也沒說過「我知道有違法」。

    鄭深元接著,正要提示律師團自己做的譯文,進行比對。但公訴檢察官廖彥鈞馬上提出異議,指控辯方沒有依照合議庭的指示,提前將譯文送給院方,導致檢方現在無法確認辯方譯文的正確性。鄭深元回應可以保證正確,但審判長江俊彥認為,證人已說明偵訊當天的發言意旨,接著直接詢問黃景茂「當時原話是什麼?」黃景茂話講得斷斷續續,只說大概是說研議怎麼會違法等等。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資料照。呂志明攝

    聽完黃景茂回答,鄭深元繼續拿著辯方譯文,逐字逐句唸出自行翻譯的內容,再度遭到檢方異議,他回應,律師團願意擔保譯文的正確性,不懂為何檢方不讓他們拿譯文詰問。但江俊彥認為,證人已經做說明,沒有用譯文進一步確認的必要。

    只見鄭深元繼續看著譯文問,偵查時有沒有一直跟檢察官說「沒有違法」?黃景茂表示,有說研議沒有違法問題,都委會也不一定會照著申請人的意思去做。鄭深元不解地問,當初沒有仔細確認筆錄內容?黃景茂說,「檢察官在上面,我在下面,他拿給我說你看一下,我就很快看過去」,沒看到筆錄有寫這句話。他還說,當天他的律師吳梓生也在,事後也懊惱怎麼沒看到這句話。

    強調本案送公展「不急也沒壓力」
    鄭深元也問,是否認為京華城公司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以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違法?黃景茂是滔滔不絕,說檢察官把主要計畫、通盤檢討和細部計畫都「混在一起」,解釋都市計畫分成主要計畫和細部計畫,政府可依2種方式提出計畫,但土地權利人只能走第24條自擬或變更細部計畫,強調依該法第24條申請,是土地權利人的權利。

    黃景茂還解釋,如果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計畫,要由土地權利人自己向都委會說明,都發局不必幫忙說明。他還說,當時都發局有3個科都認為「可以送都委會」,也可以送「公開展覽」,反而是他「踩煞車」先退回,「先謹慎一點檢視一下內容,不然以後也會被說話。」

    黃景茂說,當時檢察官指他因為應曉薇的壓力「急著送公展」,但他今天強調,他「沒有很急」,也「沒有壓力」。

    鄭深元問黃景茂,不做都發局長以後,就到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後續也沒再參與京華城,為何會被檢方起訴?黃景茂說他也不曉得,可能是「因為我不認罪」,認為他只參與到本案公開展覽,研議也是都委會的職權,都發局只能做形式審查,不能一直退回不送案。鄭深元笑問,「是不是你不配合咬柯文哲?」不過檢方提出異議成立,鄭深元沒繼續問,黃景茂也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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