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名游姓參選人搓圓仔湯不成,竟向競爭對手索價40萬,換他退選。圖為新竹地方檢察署。取自官網臉書
新竹縣1名游姓村長參選人涉嫌以金錢進行利益交換,要求競爭對手退選,在達不到目的後竟又找上對方開價,若給他40萬元就自動退選,新竹地檢署日前將他約談到案,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選舉賄賂罪,雖犯罪嫌重大,但無羈押的必要性,諭知5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發現,游姓參選人於2026年9月1日向競爭對手黃姓村長參選人表明,願意給付金錢或不正利益,換取黃姓參選人退出選舉;同年月3日,游姓參選人更開價40萬元,聲稱若給付該筆金額,自己即願退選以彌補開銷。
新竹地檢署接獲情資後高度重視,檢察長柯宜汾隨即指示主任檢察官蔡宜臻統籌,由專責檢察官徐瑞晟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並由檢察官沈郁智支援,於2026年10月6日傳喚游姓參選人並扣得手機,另傳喚3名證人。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游姓參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第2項規定,犯罪嫌疑重大。考量相關證人均已到案且證述明確,認無羈押必要,諭知以5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呼籲,參選與退選絕不容許淪為金錢交易,參選人應恪守法律分際,以政見及服務爭取支持。檢方將持續嚴查利益交換等選舉不法行為,並請民眾踴躍提供線索,共同杜絕金錢介入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