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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藥頭販毒竟查到自己人 基隆警二分局巡佐被起訴

    2023-12-26 12:27 / 作者 呂志明
    基隆警察局第二分局(取自Google Map)黃姓巡佐涉毒品以及洩密等罪遭收押,並且二大過提報免職。民眾提供
    基隆檢警在偵辦一起藥頭販毒案件時,竟外查到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黃姓巡佐,向該名藥頭購買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再轉售他人,甚至還幫藥頭查他人個資,基隆地檢署調查後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

    今年7月13日,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巡佐,向汪姓藥頭購買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包後,將毒品交給林姓女性友人販售,同時約定販毒所得歸黃姓巡佐所有。不久,基隆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在執行毒品專案時,查到這名汪姓藥頭,並從汪男與藥腳的交易紀錄中,發現竟然有自已人黃姓巡佐,因此報請基隆地檢署由檢察官何治蕙指揮偵辦。

    檢警追查發現,黃姓巡佐不僅向汪姓藥頭購買毒品,汪姓藥頭為了解自己或是朋友是否已被警方列入偵辦對象,還請黃姓巡佐幫忙調查。

    黃姓巡佐則自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10月間止,多次利用不知情的同事,登入內政部警政署之內部查詢系統,不實填載「執行刑事相關業務」等虛假用途,非法查詢蒐集他人年籍、犯罪前科等個人資料,非法傳送、洩漏給汪姓藥頭。

    檢警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於今年11月8日將黃姓巡佐拘提到案,並將他聲押禁見獲准,基隆市警察局獲知強制處分結果後,隨即召開考績會,將黃姓巡佐記2大過免職。

    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

    基隆地檢署表示,黃姓警員身為警務人員竟為違法亂紀之舉,嚴重破壞警譽,基隆地檢署將秉持毋枉毋縱、有據必辦的立場,不掩飾、不護短,致力淨化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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