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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委轟林國漳當「詐團性侵犯」律師 全律會喊話:政治不該污名化辯護制度

    2026-09-23 17:29 / 作者 侯柏青
    藍委林沛祥、王鴻薇指林國漳曾為詐欺、性侵犯辯護,稱假公益真訟棍,引發律師界集體撻伐。資料照。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立院黨團前(9/21)天質疑,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林國漳,在擔任律師期間曾幫性侵、詐騙犯辯護,恐不適任父母官,林國漳競選辦公室隨即回轟「法盲」。台北律師公會今(9/23)天發聲抗議,全國律師聯合會也加碼表示,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公職人員,都不該把律師依法辯護的執業經歷,當作選舉攻防的工具,強調不該因為政治喧囂而污名化辯護制度。

    藍委王鴻薇、林沛祥9/21召開記者會嗆爆林國漳。王鴻薇質疑林國漳在律師任內,聲稱長期投入法律扶助、公益,卻曾協助性侵、詐騙、貪污、聚眾群毆犯,幫忙減刑脫罪。林沛祥則說,林國漳辯護過8件殺人、3件槍砲、4件洗錢詐欺案件,還接過毒品、家暴、重傷、貪污、妨害性自主等委任案,痛斥林國漳願幫詐欺犯辯護,怎麼對得起受害的宜蘭鄉親?

    這番言論引起律師界撻伐,擁有最多會員人數的台北律師公會率先發聲駁斥,全律會也旋即澄清,強調辯護是法治的防波堤,並非認同犯罪;外界不應該因為案件類型就對律師做出道德評價,全律會也表示,選舉是一時的,但對於法治的信任卻是長久的。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翻攝全律會臉書粉專

    聲明全文

    近日因選舉期間之公共討論,社會各界對具備律師資格之候選人,過往承辦特定刑事案件(如性侵、詐欺等)之執業經歷,產生諸多關注。本會呼籲,任何政黨、候選人或公職人員,均不應將律師依法辯護之執業經歷作為選舉攻防之工具,更不應以此誤導社會大眾、模糊選舉應有之政策辯論焦點。

    一、辯護是法治的防波堤,而非對犯罪的認同

    律師依法為當事人辯護,目的在於確保國家在剝奪人民自由或財產前,每一道程序都經得起嚴格檢驗,此亦為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之核心。律師致力於確保正當法律程序、為當事人權益努力,並不代表認同犯罪,而是為了確保司法審判的正當性。

    二、不應因案件類型對律師做出道德評價

    律師不應因其履行辯護職責,而被等同於當事人的行為或立場。本會懇切呼籲,除非律師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情事,否則社會各界不應因其承接之案件類型,對律師之人格與道德做出高低評價,甚至無端指責。

    三、選舉一時,對法治的信任應長久

    律師是法治的守護者,我們堅信這套制度是保護每一個人免於恐懼的最後防線。各政黨與候選人不應以扭曲辯護制度、貶抑律師專業作為選舉動員或打擊對手之手段;選舉的競爭,應立基於政見與治理能力的比較,而非對司法制度的攻擊。期盼選舉回歸公共政策的理性探討,讓律師能繼續無懼地站在人民身邊,恪盡職責。

    台灣的民主法治立基於我們願意去包容並理解那些表面上或許不討喜、卻對保障基本人權不可或缺的制度。選舉的檢驗與攻防固然是民主常態,但一個社會如何對待其辯護制度,正是檢驗其法治是否成熟的試金石。本會呼籲社會大眾與各界公眾人物,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司法體系,讓法治的重量,不因一時的政治聲量而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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