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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前科偵隊長涉洩個資案擴大 幕後藏鏡人之一拘提到案

    2026-09-23 15:54 / 作者 呂志明
    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隊長陳冠良。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洩密案,查出陳冠良違法查詢的個資透過他的師父、退休警員吳政祐傳給曾經營地下錢莊的男子黃和彥,黃、吳2人疑共謀行賄陳冠良。檢警昨(9/22)日發動第二波搜索,並將黃男拘提到案,並在今(9/23)日下午移送北檢複訊。

    檢警深入調查發現,涉案的房仲吳政祐在退休前曾在刑事警察局服務,雖然過去辦案能力強,但由於任內經常出包且升遷無望,決定提早退休並轉行從事房仲業。2024年3月間,吳男疑似為了處理都市更新案件,亟需取得相關住戶的個人資料,因而找上過去在警界由他一手帶出來的徒弟陳冠良,請託陳男利用警察職務權限協助調閱住戶個資。

    當時已升任台北市警察局科偵隊隊長職務的陳冠良,決定協助吳男調閱資料。檢警查出,陳男每提供1筆民眾個資,疑似可從中收取新台幣1000元的回饋金。然而,陳男擔心如果直接透過警政內部系統調閱個資,容易留下系統紀錄而被警局內部揪出,進而影響未來的警途仕途發展,竟將歪主意打到長期與自己共同偵辦案件的檢察官身上。

    陳冠良利用與其並肩辦案多年的檢察官對其個人與職務上的信任,在向檢方報請指揮偵辦其他刑事案件時,暗中在案件資料內挾帶數名與該案完全無關的民眾個資,藉此透過檢方專用的系統成功查詢所需的個人資料。根據檢警初步估算,以此種包裝案由方式外洩的民眾個資高達上百筆。直到外洩資料遭相關民眾發現異常,陳冠良自知東窗事發,才主動向台北市警察局坦承涉案犯行。

    台北市警察局接獲陳男自首後,立刻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警於8月15日發動首波行動,依法拘提陳冠良與吳政祐2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陳冠良與吳政祐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由於2人供詞不一,且檢方掌握仍有其他共犯未到案,認定有串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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