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資料照。郭宏章攝
多名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日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涉嫌利用職權,為兒子量身打造高度管制區域「東沙島」的體驗行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台北地檢署收狀後,已正式分「他」字案偵辦,並將徐佳青列為他字案被告。這起震撼朝野的特權登島風暴,正式進入司法調查階段。
僑委會2025年8月舉辦的「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由於東沙島屬於軍事高度管制區,一般民眾登島門檻極高,然而該梯次16名團員中,竟僅有徐佳青的兒子既不具備僑生身份、且未滿18歲。
對此,徐佳青日前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解釋,兒子長年居留海外具雙重國籍,資格並無問題;當時係因海委會交辦招生時間緊迫、人數不足,才拜託兒子「前來湊數」。
她坦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凡涉及利害關係人之公文皆不可簽署,自己當時因心軟簽署送交國防部審查之公文,先前已收到監察院10萬元罰單。
台灣民眾黨多位參選人於8月13日前往北檢告發,圖右至左分別為台灣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怡君、陳語倢、吳亞倫及法律顧問賴苡安。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灣民眾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怡君、陳語倢、吳亞倫及法律顧問賴苡安,在今年8月13日上午前往北檢遞狀告發。陳怡君質疑,徐佳青涉嫌伸手干預指揮系統修改規則,面對媒體揭露時還駁斥為「烏龍爆料」,直到監察院歷經半年多調查確認違法並開罰,才被迫改口是「一時心軟」。
陳語倢痛批,徐佳青早在2008年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就曾烏龍告發前副市長吳秀光,最後獲不起訴卻未曾道歉,如今身居高位面對監督更顯傲慢。她質疑,徐佳青手握納稅人血汗錢,若涉嫌圖利後繼續留任,恐有濫用公費之虞,卓榮泰內閣切莫包庇官員敗壞官箴。
吳亞倫認為,今天不管你是誰的孩子,不管你是哪一個政黨,或是你過去做了多大官,我們先在這裡應該都要用同一套法律。遵守同一套的標準,這才是我們真正要守護的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
民眾黨法律顧問賴苡安指出,東沙島體驗營以往從未開放給未滿18歲及非僑生參加,且該活動在徐子參加後便不再舉辦,是否有「因人設事、辦完即廢」之疑慮?檢方應深入調查行政決策與公文簽核流程,釐清除了有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以及是否另構成《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