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今(7/28)日再度以被告身分通知宏泰財務主管王惠津到案釐清案情。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宏泰人壽涉嫌「左手賣右手」非常規交易案,繼日前發動首波搜索,並諭知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以1000萬元交保後,偵查行動持續升溫。為進一步釐清隱匿關係人交易的金流脈絡與決策過程,檢調今(7/28)日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7路,同時以被告身分再次約談宏泰財務主管王惠津到案,另以證人身分通知宏泰建設董事長張志明等11人到案釐清。
宏泰建設董事長張志明,今(7/28)日以證人身分到案。呂志明攝
宏泰人壽(2876)為公開發行公司,過去在淡海新市鎮購入多筆土地,因長期養地不開發遭金管會裁罰,並被要求於限期內處分淡海段兩筆土地。宏泰人壽雖於2019年公告公開標售,最終以25.45億元賣給泰和建築經理公司,但檢調深入追查發現,泰和建經實為林鴻南實質掌控的人頭公司,涉嫌利用複雜金流隱匿關係人交易。
宏泰集團主席林鴻南日前經檢察官諭知千萬交保。資料照。李政龍攝
檢調調查發現,戴德梁行當時對該土地的鑑價金額高達26億餘元,但宏泰人壽卻以低於鑑價1億餘元的價格賣給泰和建經。此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北檢於今年4月發動首波搜索,約談林鴻南夫婦等10名被告,訊後諭知林鴻南1000萬元交保、其妻王婉玲30萬元交保,前董事長魯奐毅800萬元交保。
為徹底查明全案資金洗錢路徑與人頭公司運作,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雅詩今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第二波偵查行動。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宏泰財務主管王惠津及相關人員的住居所共7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再次約談先前獲30萬元交保的王惠津到案釐清疑點,並以證人身分通知11名相關人到案作證,全案正由檢調持續擴大深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