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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摔死3月男嬰「爽泡溫泉」!狠心爸法庭淚崩喊:知錯了 二審改判9年10月

    2026-07-28 10:53 / 作者 白廷奕
    宜蘭吳姓男子虐死3個月大的男嬰,日前在法庭淚崩哭喊「我知道錯了」,高院今日二審宣判。資料照。白廷奕攝
    宜蘭去(2025)年爆出父母虐死男嬰的案件,朱姓女子因不堪孩子哭鬧,動手狂歐、數度拋摔小孩,丈夫吳姓男子也因不滿小孩不斷哭泣,將男嬰重摔床上,導致年僅3個月大的男嬰腦出血住院,夫妻倆卻還一同出遊、泡溫泉,最後男嬰不幸去世。一審判吳男11年、朱女3年4月,吳男上訴後當庭淚崩苦求法官輕判,喊「我知道錯了」,高等法院今(7/28)日改判9年10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吳男、朱女婚後育有2子,2024年11、12月間,朱女因不滿大兒子哭鬧,想到時年24歲的吳男整天沉迷女直播主,當場失控朝男嬰臉頰及額頭狂歐3次,又用毛巾把孩子裹起來,前後4度拋摔床上及地上。隔年1月,年屆3個月的大兒子又因故哭鬧,吳男竟雙手抱住孩子屁股兩側,舉到自己的臉前再往床上重摔,男嬰過沒多久開始全身癱軟、抽搐,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

    3個月大的男嬰遭父母接連狠摔。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Unsplash圖庫

    吳男應訊時辯稱,他是把男嬰「放」到床上,沒有想凌虐小孩。但一審宜蘭地院國民法庭認定,吳男當時使力讓男嬰頭部以重力加速度撞向床面,手段殘忍,雖然只是一次性的行為,也符合「凌虐」的定義。一審認定,吳男、朱女是分別虐童,考量兩人社經地位薄弱、支持系統不足且均有身心狀況,依凌虐致死罪判吳男11年,另依凌虐罪判朱女3年4月。全案僅吳男上訴。

    高院日前開庭,吳男透過辯護律師表示,他當時剛上完大夜班,精神不濟,本來躺在床上休息,但男嬰突然開始哭鬧,因此他將小孩抱起來哄了一下,沒想到,他躺回去以後,男嬰又開始哭鬧,他於是舉起小孩往床上「重重放下去」。律師說明,吳男很清楚他這麼做,小孩可能會受傷,但沒料到小孩會因此死亡。

    律師也表示,檢方起訴書將朱女與吳男視為一起施暴的共同正犯,但吳男從來沒想過要虐待小孩,且一審也已釐清,吳男不知道朱女長期凌虐小孩,也沒有參與朱女的犯行。律師感慨,吳男智識能力與常人有落差,在監獄裡只能不斷抄佛經,「他也不知道(佛經)是什麼意思,他只知道這麼做可以彌補他的過錯。」律師也請求法官考量,吳男還有另一名小孩要照顧,斟酌給予減刑。

    高院今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致死罪,判吳男9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吳男一審判11年,高院下修刑度到9年10月。資料照。白廷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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