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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首例!黃錦秋涉88會館案搞丟檢察官 被判降調「北檢觀護人」確定

    2025-12-15 10:33 / 作者 侯柏青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右)被判調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確定。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停職中),被控邀警察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赴富商郭哲敏開設的88會館、「黃金大亨」涂誠文開設的睿森招待所免費續攤。懲戒法院第一審重判黃錦秋免職、降轉檢察事務官,法務部、監察院和她均提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今天廢棄原判決,依舊維持免職,但將黃錦秋改調台北地檢署觀護人,職務編號A630150。全案確定。

    以往職務法庭免除檢察官職務時,若決議改調其他司法職務,多降轉檢察事務官,本案為職務法庭將檢察官降轉為觀護人的首例。

    懲戒法院審判長林輝煌宣示判決主文後,當庭解釋原判決命轉任事務官的處分有兩處違法,第一是原判決沒有依照《法官法》施行細則規定,記載轉任的所屬機關(編按:原判決主文未確認調任單位),第二是根據《法院組織法》規定,黃錦秋因為目前不具律師資格,因此無資格擔任檢察事務官。林輝煌表示,本案為職務法庭自為改判,全案已確定。

    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也因88會館案招待案遭調職。資料照。呂志明攝

    檢評會、監察院認定,時任警政署政風主任的黃錦秋,2020年1月17日晚間於台北市極品軒餐廳舉辦同仁年終尾牙餐會,順道邀請舊屬王涂芝參加,餐敘結束後,黃錦秋和時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邀約王涂芝等人搭車前往88會館續攤,疑無償接受招待。

    同年7/10晚間,黃錦秋、黃建榮等人又揪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慶功宴,餐敘結束後,14名成員搭車前往涂誠文開設的「睿森銀樓地下招待所」,疑再次無償接受招待。

    調查認定,黃錦秋時任政風人員,卻邀約王涂芝到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事後還致電王涂芝要求改口「未到招待所」,顯然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但檢評會僅將黃錦秋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但認為王涂芝未達移送懲戒程度,僅移送檢審會。

    不過,監察院後續將王涂芝也移送職務法庭,監院認為,王涂芝除了接受招待,在偵辦郭哲敏洗錢案期間,曾4度接獲移民署通報郭哲敏入出境訊息,卻指示刑事局不執行拘提,任由郭哲敏通關。郭哲敏在2022年11月2日搜索前幾天出境,後續滯留海外,逍遙近1年,檢警調在2023年8月間透過台泰合作,將郭哲敏押返台灣受審。監察院將王涂芝一併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受審,職務法庭日前輕判罰俸3個月確定。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被懲戒法院判罰俸3月確定。資料照。王涂芝提供

    針對黃錦秋部分,職務法庭第一審下重手,認定黃錦秋有3大違失。一、在2020年1月17日晚間出資宴請案外人檢察官王涂芝及政風室同仁聚餐後,率同仁前往88會館設置的KTV免費續攤。二、在同年7/10宴請王涂芝及警察聚餐後,再率同仁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免費唱歌聚會。三、違失行為曝光後狡賴,並於2022年11月11日致電要求已承認前往的王涂芝改口,意圖卸責。

    第一審認定,黃錦秋以檢察官身分調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應審慎查證場地妥適性,卻輕忽放任同仁提議前往,還讓同仁安排無償使用場地,導致觀感不佳,影響社會對於檢察官公正的信心;黃錦秋違失情節重大,審理階段還做出與事實不符的抗辯,失去檢察官應有的超然公正性,認定她不適任檢察官,重判免職,並命其轉任檢察事務官。

    黃錦秋、法務部和監察院都不服判決上訴,黃錦秋曾向記者強調,同仁續攤都有付錢,招待所本來就有營業登記,並非被列管的不當場所。她質疑,懲戒法院未傳喚證人就做這樣的認定,哽咽透露,本案「水很深」、「我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

    法務部、監察院則主張要判更重,法務部另認為,原判決判黃錦秋改任檢察事務官,但黃本身不具律師身分,無法符合《法院組織法》規定的檢察事務官資格,難以執行判決,因而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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