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3里長參選人涉賄選遭起訴。圖為新北地檢署。廖瑞祥攝
年底九合一選情已漸漸加溫,各地賄選消息頻傳,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3起里長選舉賄選案,這3人分別為國民黨籍中和區民有里現任里長謝清炎、無黨籍板橋區海山里長參選人劉韋呈,以及無黨籍新莊區全泰里長參選人葉秀宜,他們分別涉以招待免費看電影、發放現金及贈送禮品等方式行賄。檢察官調查後認為3人其共謀的親友共計9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予以提起公訴。
首起案件為板橋區海山里長參選人劉韋呈涉嫌招待選民看電影。劉韋呈為求順利當選,與父親行政院政務顧問劉德宗及杜姓女友共同謀劃。劉父透過不知情協會協助包場,取得由他人贊助、價值2萬9500元之中和環球威秀影城「超人再起」紀錄片票券共118張。
劉父隨後指示競選團隊成員於2026年5月12日,在里民加入之「新北市○○慈善協會」LINE群組宣傳免費電影活動。同年5月17日放映前,劉韋呈與女友於影廳外設置接待桌發放票券,逐一核對確認是否為具投票權之里民後,交付每張價值250元之票券供免費入場。
劉氏父子更分別於電影放映前後在影廳前臺發表談話,公開呼籲在場選民於2026年11月28日投票支持劉韋呈。檢方認定此舉係以價值250元之電影票券不正利益,對有投票權人行求並約定為投票權之一定行使,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二起案件係中和區民有里現任里長謝清炎涉嫌於老人共餐活動發放現金。謝清炎為求連任,與配偶藍女及友人何男、廖女基於行求賄賂之犯意聯絡。謝男與妻子先於2026年8月1日至5日間發放藍色號碼牌予里民,作為8月20日共餐活動之識別證與投票權辨識。
2026年8月20日中午,謝清炎於中和區民有里活動中心「民○藝文特區」舉行之老人共餐活動中,口頭表明發放100元便當錢,並高喊「謝清炎!凍蒜!」等語造勢。活動結束後,妻子提供200張百元鈔票,由何男與廖女在活動中心門口憑藍色號碼牌發放現金。
檢調調查發現,到場里民得以號碼牌兌換100元現金,未到場者亦可由他人代領,總計有9人領取,包含代領部分共發放1600元。檢察官認定謝清炎等4人以發放現金便當錢方式行求賄賂,嚴重影響選舉公正性,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第三起案件為新莊區全泰里長參選人葉秀宜涉嫌贈送禮品提袋。葉秀宜自2025年12月起,即藉由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發放印有個人貼紙之包子、茶葉蛋及鳳梨罐頭等物。2026年6月端午節前夕,更獨自或由蔣女陪同前往里內大型社區拜訪。
葉秀宜等人發放內含保鮮膜、牙膏、醬油膏及口罩等物之禮品提袋,每袋市價高達約631元,交付予社區具投票權之管理委員會委員及住戶。檢方認定其贈送具相當價值之禮品已足以影響投票意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起訴葉秀宜及蔣女2人。
新北地檢署指出,這3件賄選案由檢察官劉家瑜、邱舒婕與郭恩佳分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刑警大隊、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新北檢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及新莊分局深入偵辦。檢方認定相關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事證明確,提起公訴訴。
新北地檢署強調,選舉應以政見、理念及服務爭取選民認同,任何以現金、禮品、免費招待或其他具經濟價值之利益換取選票行為,均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檢方將持續積極查察各類賄選情資,對任何影響選民投票意向之違法行為嚴查速辦,維護公平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