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國昭的姪子呂明崇(左)、胞弟呂敏達(右)為他聲請再審。侯柏青攝。
工人呂國昭1947年間被控參與「施部生」共產黨叛亂組織,更在實施一樁暗殺任務時錯殺一名男教員畢克鈞,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認定他「意圖顛覆國家」判死刑後槍決,其胞弟呂敏達及姪子呂明崇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今天開庭,家屬主張呂沒有顛覆政府,至多僅涉強盜殺人,盼有機會洗清罪名;法官則要求家屬提供檔案證據,諭知明(2026)年1/6再開庭。
據了解,呂家有五個兄弟,當年27歲的老三呂國昭被控參與叛亂組織,於1955年執行槍決,時年23歲的老四呂敏遜也被扯進此案。呂敏遜原本被判12年、褫奪公權10年,但當年卻被高層當局大刀一揮變更起訴罪名,直接改成死刑,於1956年執行槍決。政府公布施行《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後,全然無辜的呂敏遜已率先平反並獲得補償。
呂國昭被認定「意圖顛覆政府」遭槍決,家屬在70年後聲請平反。圖取自國家人權記憶庫網站。
根據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認定,這起叛亂案源於住在台北新莊的施部生,他曾擔任記者及教員,經由李順雨、呂煥彰引薦加入共產黨,進一步發展台灣省工委會台中地區縣市工委會支部組織,還吸收呂國昭等4人加入共產黨。
據原始判決認定,呂國昭被控參與叛亂組織,至少開會3、4次,他另購買槍枝及組織武裝基地擔任工作隊副隊長。1950年間,當時他的四弟呂敏遜在學校和同學打架被處分,被父親逐出家門,呂國昭和呂煥彰一起把呂敏遜帶到台中縣石岡鄉的黃士性(被認定為匪諜)參加組織,後來先後轉入白毛山等武裝基地,幫忙蓋草寮、燒飯及墾山。
後來,施部生命令手下陳俊業等人搶劫合作社,其後陳俊業又帶著呂國昭等人實施暗殺行動,卻因為晚上誤認對象而錯殺了教員畢克鈞。
據了解,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在1951年11月曾採取寬大政策,公告第一批尚未自首的匪諜名單,其中包括呂國昭。呂國昭兄弟先後被搜捕,呂國昭被認定顛覆政府,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他為弟弟喊冤說,呂敏遜根本沒到過白毛山基地等,但官方不採信,呂國昭於1955年先遭槍決;呂敏遜部分即使否認參加匪諜組織,最終也陰錯陽差被判死刑。
呂國昭的三弟呂敏遜也被控顛覆政府處死,已先獲平反補償。圖取自國家人權記憶庫網站。
高院今天開庭,排行老五的呂敏達和兒子呂明崇,合力替呂國昭喊冤。
呂明崇強調,呂國昭是共謀買槍想搶劫合作社,原本想要暗殺另一名對象,卻誤殺成男老師畢克鈞。他認為,呂國昭是涉犯強盜殺人,會被認定成顛覆政府並判死刑,背後有「政治力介入」。呂明崇盼替大伯平反「顛覆政府」的不法罪名,至於呂國昭另涉搶劫殺人的部分,與本案應該是兩碼子事,未來如果進入申領補償程序,家屬認為可以扣除。
呂明崇另提出學者調查白色恐怖提供給國家檔案局的資料,認為呂國昭當年被疲勞訊問、押人取供,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的判決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原則,已經違憲。
他無奈說,向法務部申請平復卻遭駁回,另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但因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當年的地址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台中高分院認為沒有管轄權而駁回;他們遂改向高院聲請再審。
法官則提及,本案走的程序可能是「非常上訴」,如果要聲請再審,希望家屬能盡速提供新事實新證據供法院參考,改諭知下月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