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男因毒駕滯欠16萬元罰鍰,經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後,洪男家人委託友人幫忙繳清。台南分署提供
年輕的洪姓男子,因為毒駕、交通罰單及稅單未繳納,共滯欠16萬1558元未繳納,被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在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但未扣到一毛錢,最後前洪男住處訪查,準備扣押其持分土地時,洪男家屬得知後委託親友替洪男繳清所有欠款。
2023年5月間,25歲的洪男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南市關廟區關仁路,經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攔查,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因此被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重罰12萬元。
另外,洪男還滯欠2024年度使用牌照稅、交通罰單6筆、違反公路法罰鍰2筆、汽車燃料使用費3筆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罰鍰、怠金各1筆等逾期未繳納,總計尚欠金額16萬1558元,分別經相關單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2024年11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洪男名下有持分土地及存款可供執行,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但未扣得任何存款。
今年9月間,執行人員前往洪男住處現場訪查,巧遇洪男的家人,他們在得知洪男的情形後怕土地也遭到查扣,立即委託友人到分署替洪男繳清欠款。
台南分署呼籲,為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之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