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榮譽總裁林榮錦。資料照。呂志明攝
上櫃公司晟德大藥廠(4123)的子公司永昕(4726),2020年4月間發布一項利多重訊,然而在重訊發布前、禁止交易期間,時任晟德董事長的林榮及永昕陳姓總經理(現任董事長)及永昕法人董事代表等多人,涉嫌透過親友買進永昕股票,擬制性獲利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但林榮錦則不賺反倒賠3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貞元,今(6/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林榮錦、永昕前陳姓總經理等26人住居所及永昕公司等共23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林榮錦及其親友、陳姓前總經埋等26人到場查證。全案朝涉犯《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
2020年4月28日下午5點2分,永昕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宣布永昕即將與全球前百大製藥公司簽訂資產銷售合約,以總價金1650萬美元(約新台幣5億元)轉讓LusiNEX相關的細胞株庫、CMC技術、智慧財產權及臨床試驗結果等。
永昕除已收取之議約金200萬美元外,該公司將於合約簽訂後依約支付300萬美元的簽約金;此外,永昕後續分階段完成資產轉讓、取得相對應款項,並依會計準則逐期認列營收。而永昕這次交易獲利,相當價金實收資本額的39%。
檢調查出,在永昕發布這項利多消息前,母公司晟德公司時任林姓董事長、永昕公司陳姓總經理(現任董事長)及永昕法人董事代表,分別透過親友買進永昕公司股票,其中除了林姓前董事長虧了3萬元,其餘人的擬制性獲利從數萬元至數十萬元。
檢調今日發動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晟德前林姓董事長及其妻子、兒子、女兒,以及永昕公司陳姓前董事長等26人到案釐清案情。
對此,晟德在新聞報導後發出三點聲明:
第一, 此次調查與晟德公司無涉,對公司業務與財務亦不造成影響。晟德向來秉持誠信經營原則,注重公司治理,希望檢調與主管機關詳查,以正視聽。
第二, 為免錯誤訊息混淆社會大眾視聽,懇請各界勿妄加揣測,造成不必要困擾。若有惡意中傷、誹謗集團相關公司,晟德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第三, 晟德前董事長林榮錦先生,家族投資公司為個人財務規劃與正常投資,公司堅信當事人之清白,當事人均已委請律師進行處理。晟德集團所屬各公司,未來仍將持續強化法遵、恪守法令,維護廣大股東及投資人權益。17:19 出版
19:14 更新(晟德三點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