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呂志明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收受業者400萬元賄款,在立法院修法協助業者解套,另涉侵占「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益款項,帳戶更爆出千萬不明資金,遭檢方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晚認定,他恐涉不違背職務收賄重罪,加上被發現有「刪手機」滅證的舉動,供詞更和證人迥異,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更有串滅證逃亡之虞,深夜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北院今晚召開聲押庭,陳歐珀完全否認犯罪,但他的說詞和前特別顧問洪文宗證詞南轅北轍,也和其他被告、證人兜不攏,加上他被發現刪除手機資料,成為遭羈押的最後一根稻草。
北院法官依據陳歐珀的供述、檢方聲押書上的證據及卷內資料,認定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路及不正利益罪、同條例第6條之1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為,陳歐珀否認犯罪,有事實足認他可能滅證及串供,而他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趨吉避凶為人之本性,本伴隨有高度逃亡之虞,且檢視他的出入境紀錄「確實較為頻繁」,有相當理由足認他有逃亡之虞。
法官審酌,陳歐珀涉犯上開罪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經權衡國家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的私人利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再考量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如果只命他具保、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諭知羈押,自今(6/4)天起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檢廉追查,業者、聯興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透過陳歐珀的特別顧問洪文宗牽線,請陳歐珀在立法院幫公司提案,讓聯興在港口承租碼頭時能減免租金,或拿到疫情期間的補貼,聯興每個月提供5萬元顧問費給洪文宗。
洪文宗離開陳歐珀陣營後,聯興找上陳歐珀另名顧問、前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許仁圖,繼續提供每月5萬元的顧問費,而許仁圖則將錢交給陳歐珀。陳歐珀自2016年到2023年為止,至少收受聯興400萬元。
陳歐珀在立院積極替聯興發聲,不遺餘力的推動修法或推案。而2018年1月8日傍晚,正利航業租用的德國籍貨櫃輪梅爾斯號(HANSA MEERSBURG)抵達基隆港,不慎撞倒聯興的橋式起重機,連帶壓壞100多個貨櫃,導致聯興損失10餘億。聯興透過洪文宗找上陳歐珀,希望提案修改《商港法》第72條規定,讓民間設備也適用。
除了收賄推法案,檢廉也懷疑,陳歐珀涉嫌與妻子徐慧諭共謀,侵占由他成立的「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公益款項,帳戶裡更有上千萬不明來源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