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指控八炯到花蓮災區拍片,八炯提告民事。翻攝八炯Threads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堰塞湖潰堤釀災,全民當「鏟子超人」蜂擁前往清淤,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指控本名溫子渝的網紅「八炯」拿救災用的手推車搬私人拍片發電機「很可惡」、「還有打燈」;藍委王鴻薇則跟進斥八炯「把救災現場當成拍片現場」。八炯認為,兩人傳述不實侵害他的名譽,向童仲彥求償150萬及移除貼文影片及刊登勝訴啟事,另對王鴻薇求償40萬,一審台北地院判免賠。可上訴。
八炯主張,他在去(2025)年9月下旬因颱風豪雨,導致馬太鞍堰塞湖潰堤釀災,位於下游的光復鄉受災嚴重,他在9/27、9/28集結親友,帶著手推車、高壓水槍等救災設備前往災區。他偶遇母校老師,便由老師帶著他到鄰居家聊天互動。童仲彥則在旁窺探、側錄。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李政龍攝
八炯認為,童仲彥事後在抖音發表賑災用的水泥推車拿來推私人拍片發電機,還在YT頻道受訪表示八炯可能在拍片等,王鴻薇也跟進,導致他遭受網路暴力,名譽受損嚴重,因此對童仲彥求償150萬、王鴻薇40萬不等。
童仲彥表示,他有感於災民辛勞,災區載運廢土的水泥推車不足,既然水泥推車既然進入災區,應專供載運汙土,何況災區水泥推車眾多,很難查證來源。他看到八炯用水泥拖車運送他自己的發電機,周遭也有人拿手機拍攝,推測他可能是為了拍片。事後八炯表明「法院見」。他遂認定這件事可受公評。
童仲彥。翻攝品觀點YT「阿童之聲」
王鴻薇則強調,這些話針對媒體轉述的內容去做回應,不是主動召開記者會,這是對於可受公評的事項作合理評論,受到《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北院則認為,花蓮救災確實是重大公益性,而童仲彥也確有在現場親見親聞,他自稱當時是認為水泥推車不能拿來搬運私人發電機,才會質疑八炯。而王鴻薇的部分則是臨時起意的轉述。而王鴻薇的發言也是綜合各家媒體的轉述,講的都是評論意見,因此判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