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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炒房條例三讀!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 私法人購置住宅採兩類許可

    2023-01-10 09:55 / 作者 徐筱嵐

    被視為完成居住正義最重要一塊拼圖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今(10日)終於在立法院會完成三讀。修正後的法條對打炒房祭出五重拳,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5,000萬元罰金,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吹哨人」機制並給予獎勵。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今受訪表示,心情很好,也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使修法順利通過。內政部透過新聞稿強調,本次修法主要目的是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長期而言,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並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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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矚目的平均地權條例終於三讀通過,預計將對打炒房歪風帶來抑制。陳品佑攝




    被視為打炒房殺手鐧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在去年12月21日經過內政委員會進行時答詢和實質審查後,完成一讀程序,全案審查完畢、不需協商,今天交院會完成二、三讀。 



    就在進入二、三讀之前,業界傳出「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將影響私法人推動都更危老重建等營運,再度引發建商反彈,內政部說明,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將依其取得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且修法將不溯及既往,才平息建商的質疑。



    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不配合稽查開罰 企圖影響房市秩序罰5,000萬



    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最受矚目的是限制換約(俗稱紅單)轉售,為了遏止預售屋買受人於簽約後,以換約轉售方式進行短期炒作,增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不得讓與或轉售的限制,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並賦予地方政府查核權,違者可重罰300萬元。



    其次是許多不動產業者為哄抬房價、轉售牟利,透過電子通訊、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播不實訊,營造交易活絡的表象,嚴重影響房市交易秩序,本次新增條文,若涉及違規企圖影響交易,可罰1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得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有進行不動產交易者,就按照交易的戶數、筆數處罰。



    維持地評會公正性 排除民代納機關代表及地政專家組成



    本次也針對地評會委員的組成進行討論,委員們一致同意,排除民代參加,納入相關機關代表及地政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代表組成,且不得少於委員總數的1/2。



    為避免投機人士藉由虛假交易申報實價登錄,並哄抬房價,造成消費者誤判價格行情,增訂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銷售者應於30日內辦理登記,且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解約情形納入申報登錄資訊範圍,並將領得使用執照且新建成屋的定金書面契約納入管理。



    私法人許可制惹議 內政部訂2類許可最快一週可通過



    至於引發熱議的私法人取得供住宅使用房屋許可制,仍舊依照行政院版通過,基於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避免住宅成為短期炒作標的,影響國人居住權益,所以修法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



    為了降低業界質疑,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將依其取得的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並由內政部於授權辦法中明定;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部分,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的限制。



    內政部補充,近期業者最關心之推動都更危老重建部分,目前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另外,因參與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購入住宅進行整合之情形,雖將納入「需經內政部許可」項目,但會在子法規定提供便捷程序,以不影響現況為原則。此外,申請案件原則也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



    同時,為遏止炒作效果,本次新增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違規的檢舉獎金制度,檢舉者應檢具證據資料,經過查證屬實並處以罰鍰後,將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做為檢舉獎金,並提撥一定比例,專款專用給地方政府做為稽查業務使用。



    內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王美惠則表示,昨日經過黨團會議討論後,內政部已將外界有疑慮的說明完畢,黨團自然是全力支持,任何黨團也都無異議,相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對抑制炒房有正面影響,期待讓年輕人買得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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