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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播22歲醫大兒遭無照洗車工撞死 「酒駕、肇逃累犯」一審判10年

    2025-12-10 14:52 / 作者 駱肇樑
    台中市西屯區今年3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2歲醫大生騎車外送時,遭無照還酒駕的23歲吳姓洗車工人高速闖紅燈撞擊喪命。讀者提供
    台中市23歲洗車工吳叡旻今年3月和朋友飲酒狂歡後,無照駕駛豪華休旅車行經西屯區時,闖紅燈撞上正在送外送的22歲陳姓醫大生,不但導致陳男慘死還肇逃,幾個小時後才自行至警局自首,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37毫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昨日(12/9)審理時,陳男父親特別穿上兒子白袍和生前常穿的衣褲,含淚呼籲國民法庭重判還兒子公道,吳男則道歉表示「不是故意的、知錯了」,國民法庭今日(12/10)宣判,吳男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

    整起事故發生於今年3月8日凌晨,洗車工吳叡旻凌晨3點多和朋友飲酒狂歡後,在無照的情況下私自開走高檔休旅車,行經西屯區時高速闖紅燈撞上正騎機車外送的22歲陳姓醫大生,事後還肇逃躲回家中,直到清晨5點多才自行投案,辯稱是因酒駕心虛、肇事心慌才逃跑,被檢方依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罪起訴。

    全案昨日於台中地院國民法庭開庭審理時,陳男擔任體育主播的父親,特別穿上兒子無緣再穿的白袍,以及生前常穿的衣褲,以此象徵代替兒子出庭,並當庭用2千多字闡述對兒子驟逝的悲痛,「22年前,我親自在醫院陪產,開心又興奮的在產房看著兒子出生、來到這個世界,沒想到22年後我卻必須到太平間去認屍,傷心的幫他辦喪禮、辦告別式,今天要站在這邊說這些話,再一次談這件事,對我而言更是難以承受的痛。」

    陳姓主播強調,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在台灣司法體系好像得不到印證。吳男若有態度良好,當初就應留在現場幫忙叫救護車,如今家人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無法彌補我們,「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希望國民法官重判。

    公訴檢察官主張,以本案條件查詢類似判例為零,等同本件合議庭的判決,將成為未來判決的典範,就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分別建議量處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表示,吳男犯後因一時恐慌逃逸,不過最終仍鼓起勇氣到派出所自首,主張符合自首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兩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應執行7年。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宣判,認為肇事的吳男過去就曾有多次交通違規,卻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情形,也曾因酒駕被判刑,如今又再度酒駕,還闖紅燈撞死人,事後又逃離現場,所產生的危害及違反義務程度甚巨,且已構成累犯。審酌被告於犯後主動坦承犯行,符合刑法第62條減刑規定,並參酌檢辯雙方、代理人意見、被告犯後態度及素行品行,還有學歷、經濟狀況等情狀,判處吳男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父親稍早得知刑期後相當失望,含淚表示「怎麼只判10年」,直言對於這樣一個惡行重大的酒駕行為,法院判了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會再跟律師討論是否上訴,同時就民事求償部分提告,包括車主和借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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