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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籃假球案偵結!裕隆10球員起訴、聲請沒收2千萬 前鋒翁嘉鴻落跑遭通緝

    2024-02-02 12:51 / 作者 侯柏青
    柯旻豪、斑霸等球員遭逮。資料照。廖瑞祥攝
    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職籃假球案,除認證裕隆球員結夥簽賭打假球,值得注意的是,檢方除引用《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名,也首度引用《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以詐術投注罪名,起訴包含吳季穎、曾榮獲年度MVP的柯旻豪、中鋒斑霸等10名球員在內的15名被告,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2千萬元。離譜的是,裕隆前鋒翁嘉鴻涉案後出境,滯留國外不歸,去年底已遭檢方發布通緝。

    今天遭起訴的15名被告,其中10人為裕隆球員,分別是柯旻豪(在押)、吳季穎、吳祐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李其恩及外籍中鋒斑霸。另外遭起訴的5人,為前高雄九太科技隊助理教練邱繼緯、吳季穎網紅前女友黃品瑄、組頭邱廷昱、吳季穎同學張曉悌及一名游姓友人。

    檢方今天上午11點移審,士林地院稍晚將召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柯旻豪。至於翁嘉鴻,早在檢警發動約談前出境,檢方認定他已逃匿,依法發布通緝。檢方表示,已另向法院聲請沒收約2千餘萬元的不法所得。

    曾獲年度MVP的柯旻豪。資料照。廖瑞祥攝

    SBL球星吳季穎。資料照。廖瑞祥攝

    裕隆球員吳祐任。資料照。廖瑞祥攝

    假球案,裕隆球員周暐宸移送士檢複訊。廖瑞祥攝


    檢方查出,全案經檢察官一一細心勘驗相關賽事,從中抽絲剝繭,詳盡調查人證、物證、金流等,綜合所有事證,並善用《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發現SBL球隊裕隆隊部分球員「集體簽賭」或「透過其他友人協助下注簽賭」及以「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等不法情事明確。

    檢方認定,他們從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進行第20屆SBL賽程,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10幾場賽事。下注場次裡,有7場賽事是為了達到地下賭盤開出的讓分或符合盤中受讓的分數,而用「控制比分」方式進行。

    裕隆球員顏聞佐。資料照。廖瑞祥攝

    裕隆球員邱忠博。資料照。廖瑞祥攝

    裕隆球員陳品銓。資料照。廖瑞祥攝

    根據檢方掌握的手法,相關涉案球員在比賽時,故意以「不依教練指示戰術」、「離譜投籃」、「傳球失誤」、「不傳球」、「遭對方抄截」、「罰球不進」、「傳球次數暴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10多種惡劣方式,涉嫌技術性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已嚴重影響職籃公平及球迷之信賴,而且賭資金額上看千萬元。

    據了解,檢方當初整併6件情資,進而分案偵辦這起SBL假球及簽賭案,該案由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耀群率同檢察官邱獻民指揮刑事局偵四隊全力偵辦,另動員5名檢察官及2名檢察事務官組成專案小組,總共出動7名檢察官辦案。

    特殊的是,檢方今天引用《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罪起訴球員及相關被告,成為該罪名施行以來的首例;此外,檢方也認定15名被告分別涉犯《刑法》第266條第2項網路賭博及第268條前段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的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

    檢方強調,將依照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舉行之「防制職籃不法事件全國跨轄區專案小組」會議決議,攜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及國內3大職業籃球聯盟(SBL聯盟、T1聯盟、PLG聯盟),結合檢警專責小組,透過聯繫窗口防制不法,持續健全國內職籃環境,再度贏回球迷的支持及認同。

    裕隆球員黃鉉閔。資料照。廖瑞祥攝

    裕隆球員李其恩。資料照。侯柏青攝

    裕隆球員斑霸。資料照。廖瑞祥攝

    吳季穎前網紅女友黃品瑄。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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