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呂志明攝
原在國安局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擔任少將主任的謝靜華,因為健走項目不合格,負責督導訓練組業務的上校組長盧永榮竟要下屬上尉參謀許正杰,更改謝靜華測試成績變成合格,原本坦承犯行的盧永榮,事後又改口否認犯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盧永榮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許正杰則給予緩起訴,條件是支付公庫1萬元。
2021年8月31日,國安局特勤中心舉辦年度體技能鑑測,項目包括3000公尺跑步或5公里健走測試項目,如果體測成績連續2年不合格,不得執行特種勤務。當時參加健走測試的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主任謝靜華,成績為47分23秒,不在合格成績45分鐘內。
當時在場場負責督導的特勤中心訓練組上校編審組長盧永榮,竟然教唆鑑測官許正杰依照他的指示,將謝靜華的測試成績改為44分秒,使謝靜華取得符合維安特勤人員體能要求的合格成績。事後特勤中心發現主動查辦,並將盧永榮、許正杰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2人到案後原本全都坦承犯行,但盧永榮事後又改口否認犯罪,辯稱當時誤以為多計算一圈,才會要求許正杰修改成績。
檢察官調查後不採信盧永榮辯解,認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13條之教唆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