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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奶奶後事迎來6年訴訟! 遭前券商公會理事長控盜領 她淚嘆:荒謬

    2024-02-01 20:48 / 作者 侯柏青
    賀鳴珩與黃吉珍。圖:賀鳴珩提供、侯柏青攝
    「廣豐集團」第二代、前券商公會理事長賀鳴珩,被父親續絃妻子湯桂華收養,養母過世後,他懷疑孫女黃吉珍盜領湯奶奶存款、股票及珠寶等。雙方在法院纏訟6年,檢察官最後僅認定她未經繼承人(賀鳴珩)同意領走湯奶奶帳戶478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時,賀家三哥賀鳴鐸跨海返台幫黃女作證,證明她受湯奶奶之託辦後事,讓此案峰迴路轉。黃吉珍今天打破沉默,出面吐露她與賀鳴珩之間千絲萬縷的訴訟故事。

    法律上「唯一繼承人」和孫女對簿公堂

    據了解,黃吉珍的爺爺早年在中國娶了年輕貌美的湯奶奶當二房,事後隨國民政府遷移台灣,黃爺爺1970年去世,湯奶奶遂與山東幫、廣豐集團創辦人賀膺才交往、再婚,不過,她並未斷了與黃家的聯絡,尤其是與孫女黃吉珍關係不錯。而賀膺才對湯奶奶呵護有加,為了照顧其後半生,因此安排她收養自己的么子、老五賀鳴珩,他遂成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

    元大證券董事賀鳴珩。賀鳴珩提供

    隨著湯奶奶在2018年10月7日過世,一切卻變了調,賀鳴衍懷疑黃吉珍侵吞存款、股票及拿走鑽戒、美金及金條等,對她提出多起民刑事告訴,檢方認定黃女不構成侵占後,他還聲請交付審判,但遭法院駁回。

    不過,賀鳴珩也並未全身而退,他打官司要求黃女返還湯奶奶登記在她名下的405張中華電信股票,他雖然取得勝訴判決後,但為了假扣押,卻涉嫌指使下屬幫忙查詢黃吉珍的證券帳戶股票狀況,意外遭北檢起訴《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此,他曾向記者喊冤說,他只是拿判決請證券公司調查「自己的東西」,不可能犯罪。

    北院今天開審此案,賀鳴珩以出國為由請假,僅下屬到庭,法官預訂2月19日再傳喚他到案。

    黃吉珍和賀鳴珩纏訟6年,她認為全案很荒謬。侯柏青

    親吐照護史哽咽:我獨自一人辦喪事

    在開庭前夕,黃女打破沉默,告訴記者說,她和湯奶奶當年關係甚篤,她強調,湯奶奶生前就將身後事等囑託給她辦理,這件事情,已不在人世的賀爺爺(賀膺才)和她的父親等長輩,都非常清楚。

    回想過去,她難受地說,「這些年來,身為一個照顧者,我犧牲家庭、工作等,花很多時間陪伴和照顧奶奶,晚上我的手機不能關,很怕她得去急診,實際上她真的曾經半夜摔倒被送到台大醫院急診室…這些年,我不敢跟朋友約出國超過3、5天,奶奶也會打電話來說,你怎麼沒有來?」

    不過,湯奶奶住在賀家的台北市老宅,讓黃吉珍的立場顯得尷尬。

    「我不願意讓賀家人覺得我可能會侵犯他們的生活領域,所以,我請奶奶有需要時聯絡我,我不會主動進『賀家』這個地方。我自己也還有家庭、父母要照顧,當時我的父親也出現失智狀況….奶奶則是身體很好,只是情緒不好,奶奶一直覺得,自己對賀家、黃家的子孫這麼好,晚年為什麼都沒有人來探望,只有要錢的時候才會來?」她回想到奶奶,重重嘆了一口氣。

    時間到了那一天,她原本安排好湯奶奶的百歲壽宴,約好30多個親友,沒想到當天清早,外傭卻打電話來說,湯奶奶狀況不好,她趕赴現場後情況一如預料,湯奶奶並沒有捱過這一關。

    失去了奶奶,她遵照湯奶奶的生前想法處理後事,但談到此,她哽咽了,「我獨自一個人處理….賀家沒有一個人協助我,只有賀鳴鐸(老三)雖然人在香港,但他在電話中告知會馬上趕回來,叫我等他。念經有8小時的時間,他真的從香港趕回來,從他回來、把奶奶大體送到殯儀館,整個後事我覺得處理得非常圓滿。」

    黃吉珍回想,在奶奶生前,賀鳴鐸曾經問過賀鳴珩,「媽媽(湯奶奶)的事情要怎麼處理?」賀鳴珩說,既然奶奶沒有選擇他(幫忙),以後奶奶的後事他不管也不處理。不過,在湯奶奶告別式時,有人提醒賀鳴珩「賀家人還是要出席」,因此他慎重出席,事後他也傳簡訊給黃吉珍道謝。

    湯奶奶(白髮者)和黃吉珍等孫女輩感情極佳。當事人提供

    收到傳票以為是詐騙集團騷擾

    就當黃吉珍認為奶奶的事已經告一段落時,迎接她的不是解脫,而是6年的漫長訴訟。

    2019年1月時,她收到一張刑事的傳票,還以為是詐騙集團寄來的,她趕緊上網找地檢署的電話,打電話來求證才驚覺自己真的被告了。「嚇死我了,很多警察上門來找我,原來他(賀鳴珩)到各地警局告我,警察還問我為什麼會被告『洗錢』…天啊,我為什麼會是洗錢被告?」

    這張傳票著實嚇到身家清白的黃吉珍,她趕緊透過賀鳴珩的司機傳話,解釋事情不像他想的那樣子,但無論如何解釋,對方都沒有回應;賀鳴珩對她提起多起民刑事訴訟,一場6年的訴訟地獄延續至今。

    黃吉珍不解地說,「我也曾問他,為什麼這樣子逼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奶奶生前很照顧每個後輩子孫,但奶奶給你們的房子和錢就叫『給』,給我的為什麼會變成『侵吞』和『偷竊』,我真的不懂。」

    她說,刑事庭法官有問她說,「為什麼從頭到尾都沒有傳證人?」她只能無奈回覆說,自己的證人是奶奶、父親、甚至是賀爺爺,但這些長輩都往生了,這件事情有誰清楚?刑事庭法官叫我回去思考一下有沒有人證,她回家以後想起4個人,其中一位就是關鍵證人賀鳴鐸,她認為,賀鳴鐸雖然長年旅居國外,但湯奶奶住的老宅在他的名下,奶奶也曾交代他一些事,賀鳴鐸似乎成為全案唯一的救命繩。

    幸好,賀鳴鐸真的願意回台灣作證,而且成功解救了官司岌岌可危的黃吉珍。

    湯奶奶(白髮者)和黃吉珍等孫女輩感情極佳。當事人提供

    湯奶奶(白髮者)和黃吉珍等孫女輩感情極佳。當事人提供

    賀鳴鐸出手救援,證明她沒A錢

    根據北院判決,賀鳴鐸告訴法官,「我母親跟我說,全部的後事她都安排好了…要我不要擔心,當時的事情全部都是黃吉珍處理的,費用也是她出的…我五弟,就是告訴人賀鳴珩,在我母親去世前5年內都沒有跟她有任何聯絡,當時也沒有一位姓賀的出來處理我媽媽的事情…」

    這件事讓黃吉珍洗刷了侵吞款項的冤屈,但她當年獲湯奶奶生前授權,先支用帳戶裡的現金用來辦喪事,由於未事先告知繼承人,仍被認定觸法,但法院考量原因後,輕判3月另予以緩刑2年。其他部分全判無罪。

    黃吉珍談到賀鳴鐸滿滿感謝,「根據賀鳴鐸的證詞,奶奶生前不只一次跟他說,全部身後事都委託我處理,一切費用都由奶奶帳戶的款項先行支付,不足的部分由我負擔,賀家人從頭到尾沒有給我一毛錢,我也沒有拿走賀家半毛錢。」

    她的訴訟纏身6年,「很荒謬啊,我這些動作怎麼會是犯罪?她就是我奶奶,他把我當成一個路人甲好像要去騙奶奶的錢?,但我不是路人甲或詐騙集團,她真的是我的奶奶。我們黃家一直以來也都是清清白白、規規矩矩,怎麼會因為奶奶事件,讓大家的關係變得這麼差?」

    委任律師何孟臨也替當事人抱屈。侯柏青攝

    黃吉珍的委任律師何孟臨表示,此事最離譜之處是,就是黃小姐明明把湯奶奶的後事處理得這麼圓滿,到頭來卻收到法院的傳票,挨告侵占、詐欺、背信,甚至是偽造文書和洗錢,他們一路把罪名扣在了她的身上。

    「這個案子經歷了6年的刑事期間,可以想像這6年來她會遭受多大的指責及親友異樣的眼光,現在終於因為法院傳喚賀鳴鐸先生,才能夠還當事人清白,認定她沒有任何犯罪意圖。很感謝北院願意明察秋毫這件事,我們認為地檢署起訴黃小姐的證據資料真的很有瑕疵…」他唏噓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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