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氣候法》有違憲之虞 環團提首起氣候憲法訴訟

    2024-01-30 14:41 / 作者 林佳鋒
    聲請人、委任律師與聲援團體,齊呼「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氣候世代正義」、「氣候債不留子孫,人民提憲法訴訟」。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去年台灣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環團認為,立法者未盡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制定短中期減碳目標,同時指出2030年減碳目標24%正負1個百分點,會把減碳責任不合比例地轉嫁給未來世代,《氣候法》有違憲之虞,今天(1/30)到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我國第一起氣候憲法訴訟,希望大法官能受理審理。

    環團今上午10時召開「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世代正義」聯合記者會。氣候憲法訴訟代理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黃馨雯表示,國家減碳目標代表台灣的減碳期程與強度,依《氣候法》第10條第4項規定,環境部應於2024年1月1日前,提出2030年減碳目標,至今環境部卻未公布;而台灣目前《憲法訴訟法》第59條沒有給予救濟途徑,也是違憲。

    黃馨雯指出,若2030年減碳目標為國發會宣示的24±1%,我國將於2030年前,即耗盡1.5°C及1.7°C情境下的所有剩餘碳預算,於耗費2°C的情境下,減少約71至83%的剩餘碳預算,這意味著我國將無法盡到《巴黎協定》所規範的減碳責任。

    聲請人主張,《氣候法》第6條和第10條相關規定,違反《憲法》課予立法者應該保護人民基本權的義務,立法者應於《氣候法》自行訂定減碳目標,或提供訂定減碳目標時應考量的基本標準;而環境部延後公布2030年減碳目標,違反《氣候法》第10條第4項,將氣候變遷帶來的危害和減碳的氣候負擔,都交由下個世代來承擔,並增加人民基本權受侵害的風險,罔顧世代正義。

    小學生「果果」表達為何要向大法官們聲請氣候憲法訴訟。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其中1名氣候憲法訴訟聲請人、小學生「果果」以一問一答方式表示,氣候變遷會讓全球暖化,如果氣溫升高會讓植物、動物無法生長生存,「食物鏈就會壞掉,生態系就壞掉了」。人類也是動物,也沒有辦法在食物、水源不夠的狀況下活著。她還說,小孩跟大人都應該要減碳,但如果大人跟大大人從以前到現在排了很多碳,卻叫小孩跟甚至還沒出生的小小孩負責減碳,這很不公平,「就好像他們幾十年都沒有寫暑假作業跟寒假作業,卻都叫我們來寫一樣!」但政府如今政策就是讓很多大人只要寫四分之一的功課就好,其他都要叫小孩來負責,這不公平,而且可能來不及讓氣候變遷停下來。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呼籲大法官們受理台灣第一次氣候憲法訴訟,以落實氣候世代正義,保障人民的基本權。
    林佳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