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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攬才專法》修法擬放寬尋職限制、縮短永居年限 國發會:提升國際搶才競爭力

    2026-01-13 14:29 / 作者 戴嘉芬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出席《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說明會並致詞。國發會提供
    國發會今日(1/13)召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說明會,邀請駐台機構、外國商會、工商團體、學研單位及僑外生社群代表共計約190餘位嘉賓與會,針對工作許可、永久居留、勞退及就業保險等各界關切之議題,進行交流。

    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致詞時表示,去年台灣出生人口跌破11萬人,進入超高齡社會,勞動力與人才缺口成為經濟發展的重大考驗。另在產業需求方面,隨著AI新興科技發展,台灣對國際高階人才的需求變得更為迫切。

    他進一步指出,攬才專法自2018年施行以來,外國專業人才從約3萬人顯著成長至目前的8萬人,成效卓著。

    詹方冠指出,此次修法共涉及33條條文及18個相關子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核心目標是讓台灣在國際搶才競爭中更具吸引力。修法重點如下:

    1. 鬆綁工作規定:放寬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於延期居留期間得自由工作、擴大全球前1,500大優秀大學畢業生免除2年工作經驗限制、鬆綁前200大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來台自由工作;另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台自由工作。
    2. 鬆綁永居規定:具備一定條件之全球頂尖菁英(如年所得新臺幣600萬元),在臺居留1年即可申請永居;畢業僑外生申請永居亦可縮短1至3年。
    3. 提升社會保障制度:鬆綁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居即可適用勞退新制,並提供取得永居者適用就業保險等。

    詹方冠強調,除了法律條文外,政府更提供實際的實體配套支持,目前Talent Taiwan北中南辦公室服務範圍包括協助解決住宿、金融、資金、子女教育等生活問題;希望透過法制面的完善與實際的生活服務,讓國外人才在台灣能安心工作、愉快生活,共同打造台灣成為國內外人才都感到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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