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翻攝臉書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間於議會席開10多桌宴客,檢調查出涉嫌賄選及挪用公款設宴,今(18日)凌晨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謝典霖遭控涉賄消息曝光,國民黨質疑檢調淪為政治打手,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謝典霖被法院認定涉犯賄選及貪污均屬重罪,檢察官蒐證嚴謹才能在法院連過二關,「國民黨瞎扯檢調政治打手簡直法盲」。
黃帝穎今在臉書發文表示,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議長謝典霖及其父謝新隆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與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經搜索扣押證物,訊問被告後,認定被告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並聲押禁見,彰化地院開庭審理後裁准羈押禁見。謝典霖母親、前立委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黃帝穎分析,謝典霖及父母在刑事訴訟法羈押及交保的前提要件是法院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代表檢察官彈無虛發」,他強調,檢察官偵辦議長賄選案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連過兩關,核發搜索票及將被告收押禁見。
黃帝穎說明,首先第一關是「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准搜索議長相關處所」,依據刑事訴訟法,搜索應由法院裁准,檢察官蒐證說服法院有搜索必要,法院才會核發搜索票,檢調才能兵分多路搜索議長謝典林等被告處所。
黃帝穎進一步說,第二關是「檢察官聲押謝典林經法院裁准收押禁見」,依據刑事訴訟法,羈押應由法院裁准,檢察官嚴謹偵辦,才能以證據說服法院認定議長謝典林及其父「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才會裁准羈押禁見。
黃帝穎批評,國民黨發言人瞎扯檢調政治打手,完全無視「刑事訴訟法」搜索及羈押都經法院裁准,國民黨應加強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