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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押議長謝典霖、父謝新隆理由曝光 涉詐公款、辦選舉餐會賄選

    2026-09-18 06:51 / 作者 即時中心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母親前立委鄭汝芬、父親謝新隆,涉詐取公款舉辦餐會賄選,謝家父子遭羈押禁見,鄭汝芬100萬元交保。取自謝典霖、二林仁和宮臉書
    選前震撼彈!彰化議長謝典霖、父親謝新隆遭收押禁見,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全案起因於今年6月間,縣議會舉辦餐敘活動有溪湖鎮民眾參與,而謝典霖的表姑陳貞妃正是溪湖鎮長參選人。檢調懷疑不僅涉及賄選,且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公款,涉犯貪污。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16日起持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彰化議長謝典霖。取自謝典霖臉書



    彰化地院裁定結果,如下:
    【彰化議長謝典霖】
    ■裁定結果: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理由:法院認謝典霖犯罪嫌疑重大,而謝否認犯行,於後續審理程序,有與其他共犯及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必要,謝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其身為議長,對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且於整體犯罪支配居於上位,亦有可能影響其他共犯、證人的證述,故有羈押必要,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謝新隆(謝典霖父親)】
    ■裁定結果: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理由:法院認謝新隆犯罪嫌疑重大,且後續審理中就謝新隆否認犯行部分,有與其他共犯及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必要,謝新隆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在本案的整體犯罪支配上,居於上位,有可能影響其他共犯、證人證述,故有羈押必要,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鄭汝芬(謝典霖母親)】
    ■裁定結果:新台幣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理由:法院認犯罪嫌疑重大,因鄭汝芬否認犯行,將來有與其他共犯及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必要,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且涉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但無證據可認鄭汝芬有勾串或滅證的實際行為,且被告謝典霖、謝新隆均已羈押,故認鄭汝芬無羈押之必要,准以新台幣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劉宸佑(謝典霖服務處主任)】
    ■裁定結果:准以新台幣 30 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理由:法院認劉宸佑涉犯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及對於有投票權人刑求、期約、交付賄賂罪嫌部分,犯罪嫌疑重大,且後續審理中就劉宸佑否認犯行部分,有交互詰問證人必要,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依其參與本案犯罪情節與程度,尚無羈押必要,故准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黃于賓:(縣議會法制室主任)】
    ■裁定結果:准以新台幣3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理由:法院認黃于賓犯罪嫌疑重大,且後續審理中就黃于賓否認犯行部分,有交互詰問證人必要,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依其參與本案犯罪情節與程度,尚無羈押必要,故准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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