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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寬家有12歲以下童可申請外傭 卓榮泰祭三配套:保障本國勞工權益

    2026-03-19 13:34 / 作者 政治中心
    行政院拍板家庭幫傭新制,放寬只要家有12歲以下小孩就可申請外籍幫傭,院長卓榮泰祭出三配套。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3/19)拍板家庭幫傭申請新制,從現行要「家中有3個6歲以下小孩」可申請外籍幫傭,放寬為「只要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就有資格申請,4月13日正式上路。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強調,新制並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服務體系,而是提供多一項家務協助的選擇,勞動部已研擬確保本國工作者權益、確保家務工作品質、特殊需求家庭優先照顧等三項配套。

    行政院宣布家庭幫傭新制,家有12歲以下小孩,可申請外籍幫傭,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三配套。行政院提供


    卓榮泰指出,政府要給予年輕家庭跟下一代更大的支持。因此,「0-6歲國家一起養2.0」持續加大支持力道,從發放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架構公共化托育與助學體系、彈性育嬰留停照顧政策,到強化企業托育機制等,以打造更完善的家庭支持體系。

    卓榮泰表示,面對家庭結構變遷,在工作與育兒之間,照顧者面臨不小的照顧壓力,為減輕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可以安心續留職場,勞動部推動外籍家庭幫傭的新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就業安定費每月5000元。

    弱勢、特殊需求及高需求家庭,將優先取得人力,且每月就業安定費降為2000元,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希望讓有需求的家庭,能「多一個幫手,少一分疲憊」。

    卓榮泰指出,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也採取三項配套措施:在「確保本國工作者權益」方面,將擴大育兒指導員工作機會、強化托育與家事服務媒合、提供本國工作者就業獎勵及專業技能訓練。在「確保家務工作品質」方面,幫傭工作定位為家務幫手,因此將提供基本知能培訓及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服務技巧。在「特殊需求家庭優先照顧」方面,採行簡化行政審查作業,專案服務優先協助及減收就業安定費等。

    卓榮泰強調,新措施並非取代既有托育或照顧服務體系,而是在相關社會支持資源之外,提供多一項家務協助的選擇,協助有需要的家庭可以「減輕家務負擔,安心續留職場」。另外,為兼顧公平性,也同步採取弱勢需求、特殊需求優先的制度。

    行政院拍板家庭幫傭新制,放寬只要家有12歲以下小孩就可申請外籍幫傭,勞動部長洪申翰說明配套措施。行政院提供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詳細說明三項配套作為。一、減輕弱勢及特殊需求育兒家庭負擔:透過減收就業安定費、簡化行政審查作業,優先協助具急迫照顧需求的弱勢及特殊需求家庭取得外籍家庭幫傭許可,以強化家庭照顧支持,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二、確保家務工作品質:為確保外籍家庭幫傭服務品質,本部與衛福部共同合作,規劃幫傭需先經過相關家務基本訓練,及提供照顧基本知能培訓;另外為協助家庭照顧年幼子女,衛福部也將擴大推動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服務技巧,協助家長提升照顧技巧,擴大整體效益。

    三、兼顧本國勞工權益:同步推動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擴大育兒指導員工作機會、強化托育與家事服務媒合平台功能,並提供本國勞工就業與技能協助,如推動專案就業媒合、就業獎勵措施,以及協助勞工提升專業工作技能,並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支持方案,以擴大本國相關從業人員的就業機會與提升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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