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外觀。陳品佑攝
移民署今天(6/20)說明除籍證明進度,近半個月已有約2000人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累計已超過5000人,呼籲儘速補繳或反映困難。此外,移民署已審核同意超過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請符合陸委會公布之年滿70歲以上等事由者,儘快提出申請。
移民署於4月初陸續寄發公文通知書,要求陸配與陸配二代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證明已經註銷中國戶籍、沒有領有中國護照,若3個月內不補件將遭除戶。陸委會日前專案要求1.2萬人繳付,若返中申請有困難,陸委會也開放具結、延後繳交等申請,期限至6月30日。
移民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近期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湧入許多補繳喪失原籍證明之民眾,有不少人反映,已配合兩岸條例規定返回中國大陸辦理相關證明,但因為要等海基會收到公證書副本,才能完成驗證手續,擔心恐逾期而向移民署尋求協助。移民署表示,近半個月已有約2000人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累計已超過5000人,預期將持續顯著成長,顯示絕大多數民眾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落實兩岸單一身分制度。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該署網站提供「
喪失原籍註記查詢」功能,若接到該署通知,且確實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請把握時間儘快辦理。此外,移民署已審核同意超過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請符合陸委會公布之年滿70歲以上等事由者,儘快提出申請。
移民署強調,只要配合落實法律要求,針對民眾所遭遇的任何困難或窒礙難行之處,都會提供必要協助,如果因為比較晚才辦理,而來不及完成公證書驗證等流程,也不用擔心,請趕快向該署反映,服務信箱:
[email protected];專線電話:02-23889393分機5042至5048及5660。
移民署補充,若是確實已接到通知卻仍置之不理,經移民署查證屬實者,將依兩岸條例規定作成相關處分,進而影響在臺身分權益,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否則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