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太報資料照
台新新光金(2887)旗下新光人壽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下稱外價金)申報生議,金管會今天(9/24)認定其內控失效並宣布祭出裁罰180萬元,且後續報表持續出錯,再加罰60萬元,合計裁罰24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裁罰公告指出,新光金2026年1月月報表所列的外價金期初餘額為560億元,比前一年12月底的外價金餘額1,035億元顯著減少475億元,經查由於未依規定逕自減少外價金餘額,且決策過程未依內部控制作業程序先確認適法性,金管會認定,新壽內控制度、相關作業程序均不符,故核處180萬元罰鍰。
保險局也發現,新光人壽2026年公布第1季財務報告時,雖然所載的2026年3月31日外價金餘額已提列為1,041億元,並附註揭露2026年1月1日外價金開帳餘額為1,035億元,但後續向安定基金申報115年4月份報表外價金數額時,仍有錯誤,直到申報5月月報才改為正確數據。
金管會公告,新光人壽未依規定正確申報財務業務資料,再加罰60萬元,與上述違規合計裁罰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