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親自說明特別條例。資料照片
行政院日前公布「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預算編製與執行原則,遭藍委質疑,經費可流用,恐讓特定人士發國難財。對此,政院人士今(426)指出,特別條例草案與過往制定特別條例流程並無二致,也已明確訂有預算上限,且審議與執行接受立法院監督。
政院人士表示,美國對等關稅3日宣布開徵 32%,隨後關稅暫停課徵 90 天,修正為對我國許多產業開始加徵10%的基礎關稅等一系列措施,顯示美國關稅政策等國際情勢仍具高度不確定性。
政院人士指出,為使資源得因應國際情勢即時變化,行政院於24日所提出的「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採取將政府有限資源做最有效應用作法,使相關預算在特別條例所訂編製原則內做最有效的運用,這樣的作法與文字與行政院於2020年提出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文字相同,並非首例。
政院人士表示,有關特別條例的制定及特別預算的編製及審議,皆按照《憲法》及法定流程辦理,並受立法院監督;政院此次所提「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與過往制定特別條例流程一致,且已明確訂有預算上限。
政院人士指出,目前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待立法院通過後始能編製特別預算。至於特別預算編製後,也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而將來特別預算之執行,也當然同樣受立法院的監督。針對特別條例與日後的特別預算,相信立法院將理性審議,盡速給予台灣產業及社會最需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