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奧運金牌嗆「分廣告費時怎不說」!劉翔退役11年突被逼二選一 揭中國體制亂象

    2026-09-07 19:00 / 作者 陳康宜
    中國100米跨欄奧運金牌劉翔,退役11年才被問及安置問題,為此槓上上海體育局。翻攝維基百科
    拚到奧運金牌,然後呢?中國一代「欄王」劉翔,在退役11年後,突然接獲上海市體育局詢問,問他要「買斷」出去另謀高就?還是進入體制「當教練上班」?這讓他質疑,多年來不讓他離開,如今才想起來要安置,分廣告費的時候怎麼不說?掀起中國對頂尖選手權益保障及利益分配等問題。

    怒嗆官方10年才想起

    1983年出生的劉翔,在2004年雅典奧運男子110公尺跨欄決賽中,以12秒91的驚人成績奪得金牌,打破奧運紀錄並追平世界紀錄,成為中國首位男田徑奧運冠軍。

    隨後2006年瑞士洛桑田徑超級大獎賽上,劉翔跑出12.88秒打破男子110公尺跨欄世界紀錄,隔年再奪大阪世錦賽冠軍,完成大滿貫霸業,贏得被譽為「亞洲飛人」等美譽。然而,飽受傷患困擾的他,接連於北京奧運及倫敦奧運退賽,一度招來罵名。2015年4月7日,劉翔宣布退役。

    通常而言,中國運動員退役後會有兩條出路。一是「組織安置」,留在體制當教練、任職體育部門,二是「自主擇業」,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後,轉而從事其他行業。11年過去,當外界都以為劉翔早已被安置,他卻在微博上揭露事實。

    「在線等。碰到個難題,希望廣大網友給我點意見。體育局讓我買斷或當教練上班,我該怎麽辦?」8月26日,劉翔拋出一記震撼彈,讓體育局急忙回應,大讚他是鐫刻上海歷史的功勳體育人,解釋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及上海市關於運動員退役安置的相關規定,才會這麼做。

    同天深夜,劉翔再度發微博,直言「繼續搞笑吧,我一直沒有離開,並不是我不想走,而是你沒讓我走,10年了,突然現在要『安置』我。當教練或買斷二選一,這才導致我一陣迷茫。」

    43歲的劉翔接著說,「當教練不是不行,只是我這歲數沒有執教經驗突然就要上崗定是毀他人前途,所以迷茫。買斷,這詞有點古早,不懂,所以迷茫。」還嗆:「依規?這是依的哪一條規?10年了想起來安置我了,分廣告費的時候怎麼不依法依規安置我?」

    43歲的中國前田徑選手劉翔,疑不滿多年代言費被官方分走不少,在微博開嗆。翻攝劉翔微博


    體育局分潤達20%

    據經濟觀察報估算,如果比照2024年巴黎奧運女子羽毛球亞軍何冰嬌,她選擇自主擇業時,獲得74.63萬人民幣(約352萬元台幣)補償金,那劉翔的費用約在100萬(約471萬元台幣)至150萬(約707萬元台幣)人民幣。

    如果劉翔選擇當教練,報導依預算指出,上海市體育局的中階教練年薪約20萬人民幣(約94萬元台幣),劉翔預計可再工作20年,至63歲退休,總計可領約400萬人民幣(約1886萬元台幣)。

    至於令劉翔不滿的廣告收益,據富比士統計,2003年到2014年,劉翔生涯稅前總收入高達5.35億人民幣(約25.2億元台幣),但他個人只拿到50%,其餘15%給教練團隊、15%給田徑協會,以及20%給上海體育局,總計上海體育局抽成超過1.07億元(約5億元台幣)。

    即使劉翔退役,他仍享有Nike的一份終身合約,每年保底收入約1400萬人民幣(約6600萬元台幣)。這筆代言費,若上海體育局也分20%,每年分得約280萬人民幣(約1320萬元台幣),11年累計達3080萬人民幣((約1.45億元台幣))。

    外界指出,上海體育局突然要安置劉翔的原因,是全國嚴查「吃空餉」、「掛名任職」行為,多年來「在編不在崗」的劉翔於是成了清查對象。但依劉翔的商業價值來看,退役後代言收入分成,遠遠高於體育局可支付一次性補償金或執教薪水,或許才是引發不滿的真正原因。

    運動員退役慘淪竊賊

    中國過去對退役運動員的安排並不完善,如2001年北京世大運吊環金牌張尚武,因腳腱斷裂,領6.3萬人民幣(約29.7萬元台幣)退役,一度淪落成竊賊,兩枚金牌被以210元人民幣(約990元台幣)變賣,出獄後在街頭賣藝維生。

    曾獲得9枚中國全國舉重金牌的鄒春蘭,由於常年忙著訓練,幾乎沒有讀過書,曾被安排在體制內食堂工作,離開後輾轉成了搓澡工,月收不到500人民幣(約2357元台幣),而過往服用禁藥、高強度訓練的傷害,也一一浮現。

    即使近年退役制度改善,運動員仍面臨轉型高牆。前體操運動員吳柳芳,多次拿到體操世界盃平衡木、高低槓冠軍,因傷退役後選擇另覓新路,連換5份工作,直到為了償還母親手術費用,當起熱舞直播主,坦言已是「無路可走」,由於穿著性感一度遭到禁言,引起熱議。

    中國前體操選手吳柳芳當直播主,一度因火辣熱舞惹議。翻攝畫面


    11年帳一筆筆算清

    比起其他運動員,劉翔的待遇確實好上許多,卻也引起利益分配的問題。如同「潮新聞」評論所言,真正能化解爭議的是公開透明的規則、具體可執行的方案,以及對運動員歷史貢獻與市場價值的充分尊重,「而這一切的前提,是先把那些懸了10多年的舊帳,一筆一筆算清楚。」
    陳康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