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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醫看足球】鏟球衝擊逾脛骨承受值3倍 現代足球高強度對抗下的「高內悲劇」

    2026-06-19 20:33 / 作者 葉文凌 / 台灣運動醫學會前理事長
    卡達中場球員將加拿大對手小腿當場踢斷。美聯社
    儘管今天美加墨世界盃小組賽,加拿大以六比零橫掃卡達。但是,比賽進行到53分鐘的時候,加拿大中場高內(Ismaël Koné)在組織進攻時,遭受卡達中場馬迪博(Assim Madibo)由後側方凶狠踐踏犯規。

    高內左腿發生嚴重變形,高內當場痛苦倒地無法移動。雖然馬迪博被紅牌罰下場,但是基本上本次比賽,高內已經徹底無緣了。正如作者之前一再提醒,現在的足球對抗越來越強烈。強烈的鏟球可能造成下肢或踝關節韌帶的扭傷和骨折。這不是什麼意外,而是意”內”。因為他一定會發生,身為足球員,除了小心之外,也只能接受。

    如果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那就最好別接觸這個運動。因為現在常常有人為了這樣的傷害,而大興訴訟,接觸性運動的本質就是身體的對抗。運動本身已經有規範,在這種情況之下,依然有很高的機率發生各種傷害。大興訴訟只是徒勞,徒然增加社會成本。

    一般足球比賽的鏟球行為,大多是針對球而去。所以鏟球的高度也大多是在脛骨的下端。因此,理論上最容易受傷的部位是脛骨和腳踝關節。尤其是由後側方做的鏟球行為,瞬間的力量可以到達10至12 kN(千牛頓),而脛骨可以承受的安全閾值為4 kN。

    所以,鏟球的力量是可以輕易超過脛骨的承受值。只不過,鏟球除了鏟球者的力量之外,尚有被鏟球者的奔跑力量和槓桿作用。只不過,足球選手的肌肉力量和骨骼強度會較一般人為強。

    而且跌倒時候所做的保護動作也比較好。所以受傷的部位依然是以韌帶扭傷、肌肉拉傷、挫傷、瘀血等為主,骨折現象極為少見。整體骨折發生率一般在0.27例/1000小時暴露,其中下肢骨折約佔45%至50%。如果換算成一個球隊發生骨折的機率有多少,大概是一個球季會發生一至二例。

    運動名醫葉文凌教授。李政龍攝


    相對於鏟球發生的骨折,其實壓力性骨折發生率也相當普遍,約0.03例/1000小時暴露。可是在青少年足球球員中,壓力性骨折發生的比率可以到達10%。不過幸運的是,這其中只有2%至3%需要手術。高內的脛腓骨骨折是一個悲劇,對球員而言絕對是身心靈受創。

    今日的足球場上,球員就是演員,觀眾期待的是劇烈的對抗,戲劇性的張力,精采的比賽。時勢所趨的結果,就是會有越來越多誇張的動作和對抗。我相信馬迪博在鏟球的那一霎那,絕對沒有想過,他的腳竟然會把另外一個人的腳踢斷。但他真的踢斷了,雖然脛腓骨骨折的治療很容易,效果也良好。

    可是有些骨折未必如此,比如複雜的腳踝關節骨折。選手可能會產生永久性的障礙,別說踢球,可能行走功能都會受很大的影響。對於這種現象,裁判的角色就是決定性的。如果裁判放任誇張的動作,結果就是動作越來越誇張,衝突越來越劇烈,在這種惡意螺旋之下,最終就會產生很多很難預料的結果。

    簡單地說,就是足球場上的”公司治理”是由裁判決定的,公司治理良好比賽就會平和的進行。反之,惡意螺旋不斷升高,最終就是黃牌紅牌滿天飛,比賽就變得醜陋無比。但是,過度嚴格的裁判,就會使比賽一直中斷。結果就是比賽失去節奏感,也是很不好看。這種尺度的拿捏,真的是在考驗裁判的智慧。

    *作者為台灣運動醫學會前理事長葉文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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