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圖左)、主秘黃駿逸(圖右)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解散統促黨。侯柏青翻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對「白狼」張安樂領導的中華統一促進黨宣戰,今天上午10點半指派內政部主任秘書黃駿逸、民政司司長鄭英弘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憲法法庭已收案。不過,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宣告政黨解散的判決,評決應經大法官3分之2以上同意,以現今8名大法官而言,得拿到6張同意票,但目前有3名大法官始終拒絕判決,要解散政黨淪為「不可能的任務」。
內政部長劉世芳召開解散統促黨記者會。資料照。李政龍攝
內政部長長劉世芳7/30召開記者會,大動作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劉世芳主張,根據刑事警察局統計,2010年以來,統促黨已累積98起組織犯罪、141人涉案,涉及罪名包含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妨礙自由、傷害、詐欺、毒品等,痛斥「統促黨就是披著政黨外衣,但實際上是犯罪組織」。
劉世芳說,統促黨已經危害到中華民國的存在、危害到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且統促黨是中共在台協力組織,協助很多滲透基層、跨境鎮壓,引進中資介入台灣選舉,有諸多明確事證。
內政部主張,《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確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不得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有違反者,即屬違憲,因此依據《政黨法》第26條規定,對於違憲的政黨應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
內政部長劉世芳召開解散統促黨記者會,並亮出事證。資料照。李政龍攝
內政部的聲請成為首例,但張安樂也不是省油的燈,旋即反嗆劉世芳已經是第三次做這個動作,是向上面表態。他痛罵,民進黨把台灣帶上戰爭邊緣,簡直草菅人命,也要蒐集資料聲請解散民進黨。
內政部委由主任秘書黃駿逸、民政司司長鄭英弘,今天上午10點半到憲法法庭正式遞狀聲請,憲法法庭已收案,將啟動相關程序。
不過,內政部想解散統促黨難度很高。依據《憲法訴訟法》第80條規定,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評決未達前項同意人數時,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
憲法法庭共有15名大法官,包括前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炯燉在內的7名大法官於前(2024)年10/31卸任後,僅剩8名大法官。而藍白立委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拉高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也兩度封殺總統提出的人選,大法官目前僅剩8位,且有3名大法官始終拒絕參與判決。
因此,憲法法庭若要解散政黨,必須有6名大法官投下同意票,對比目前5:3的態勢,內政部的勝算微乎其微。
「白狼」張安樂面對內政部聲請解散政黨,反嗆要解散民進黨。資料照。廖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