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工人推義交「頭撞地」1年後亡!目擊證人昔稱「死者動手」 4年後改口「沒看到」

    2026-07-28 13:42 / 作者 侯柏青
    台北地院將追查,周志銘(後方)是蓄意推人受傷導致死亡,還是基於正當防衛。資料照。白廷奕攝
    工人周志銘2022年在台北市文山區施工時與義交黃男口角,他出手推黃男害「頭撞地」,住院1年後不治,全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是否涉傷害致死。北院今天傳喚目擊者何男出庭,他在4年前曾向現場警方表示「雙方想幹架…黃也是要『動手』。」但禁不起法官、檢察官輪番拷問,他改口說當時距離較遠,不確定兩人情況,還稱「他們要打架是我猜的」,有些情形則是他聽同事轉述的。檢方說,何男沒看到真實情況;律師則強調,應以案發時的證詞為準。

    台北地檢署查出,2022年11月11日下午,周志銘在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某交叉路口施工,因交通管制問題與黃男口角。兩人拉扯之際,周志銘出手推了黃男一把,黃男向後倒,頭部撞上柏油路面,一度失去意識。有路人上前關心,周男竟稱「不用啦(叫救護車),他沒事」,還嗆黃男「不要裝了」,更用手拍打黃男臉頰3下,一把抓住黃男衣服單手拖到路邊。

    黃男進入萬芳醫院搶救時診斷出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骨折,呈現重度昏迷,同年12月情況好轉回到一般病房,但轉入雙和醫院治療時又突發敗血性休克、吸入性肺炎,後續轉回萬芳醫院治療。黃男翌(2023)年3月被判定為植物人並進入護理之家,2024年3月20日凌晨不治。由於法醫解剖認定「他殺」,檢方綜合跡證後,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周男,全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將連審9天。侯柏青攝

    原稱「義交動手」,他改口「忘了」

    本案是否為雙方衝突的「正當防衛」還是周男一意孤行的推人受傷致死,將成為檢辯攻防重點。

    北院今天傳喚當天在案發現場的何姓工人領班作證。根據警方密錄器顯示,警方曾當場問周志銘為什麼吵起來?他氣沖沖地說「叫他換位子…對方就是不理我,他跟我大聲,我就跟他大聲,他拿指揮棒要打我」。何男則向警方表示,「說老實話,我是現場負責人,『他也是要動手』。」

    何男今天作證時說,當天他在興隆路負責放標線,距離周男約20公尺,現場有兩個義交,周男本來想要派一個義交到另一個工區支援,但看到義交遲遲沒動作,周男於是跟義交吵架,「兩個準備幹架了」。他依經驗判斷,認為本案衝突不是很嚴重,況且周男也沒有繼續追打,他因此就到別處去了。

    他說,兩人當時站在他的背後,他遠遠看到義交(死者黃男)手上指揮棒晃動,他看到義交作勢要拿指揮棒打「小周」。他說,當年製做筆錄時曾證稱「小周徒手推義交的胸口」,但這是他「自己猜測的」,他有告訴檢察官是用猜的,「只是檢察官沒有記進筆錄」。

    工人周志銘(黑衣)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將由國民法庭定奪。資料照。白廷奕攝

    檢方逼問「現場情況」他語塞

    檢察官這時突然來記回馬槍,問何男「近視散光嚴重嗎?」何男突然頓住,坦承自己有戴眼鏡,當時天氣熱流很多汗,所以現場的狀況看的不是很清楚。檢察官逼問他「你說義交要反擊?他到底做了什麼動作?」何男證稱,義交也是要跟周男對打,兩個人在對罵,他看到義交手上「指揮棒晃動」,他因而研判義交「想要反擊」。

    檢察官好奇問他「你講到義交要反擊?是指義交先被攻擊嗎?」何男語帶無奈地告訴檢察官,「不對,可能你沒有打架經驗,通常是一個言語就會出手,誰出手比較快就占優勢。」

    檢察官認為他沒有回答問題,反問「你到底有沒有看到義交先做了什麼舉動?」何男這才改口說,「我不清楚,但他至少有做反擊的動作,「我看到指揮棒(動來動去)滿明顯的,但義交到底做了什麼我不敢確定,畢竟我站在20公尺外,就是只能看到指揮棒。」

    檢察官不解地問,「你有跟警方提到義交反擊的樣子和動作欸」,何男才坦承說,「當時有個同事比較接近現場,他應該有看到狀況,但他因為有前科,我為了保護同事,所以就由我回答警察,我是領班,有什麼事情我要擔…」

    律師:時間久遠可能忘記

    由於何男的證詞和當年有出入,周志銘的委任律師當庭回防,問何男說,「你自己說年紀滿大了,很多事情經過4年也可能會忘記,警察的密錄片是案發4分半時錄的,偵訊筆錄是案發5個月後做的,現在已經案發4年了,你相信你最初的說法嗎?」何男點點頭,強調當時周男和義交就是想要幹架,義交想反擊,所以作勢要打周男。

    審判長這時脫口質疑說,「不能用臆測的喔,要用親眼看到的事實作回答」。而國民法官也輪番發問,認為何男一直提到「反擊」兩個字,但他真的有看到義交的聲音或動作嗎?

    何男含糊表示,「吵架一定會大小聲啊,但內容我不了解,但我有看到和聽到。」國民法官對他的回答起疑,再問他「你有看到義交拿指揮棒反擊或看到他拿起指揮棒嗎?」何男頓了一下改口說「遠遠的,我有看到指揮棒在動,但義交有沒有拿來反擊或怎麼樣,都是我『想像』的。」

    周男究竟是暴力還是正當防衛,將成為檢辯攻防重點。取自Unspalsh

    指揮棒移動等於「反擊?」

    受命法官則追問,「警方密錄器裡,你有很清楚的發言(說對方動手),這是你自己的印象嗎?」何男吞吞吐吐地說,「是聽同事講的,但我不想要讓同事淌渾水,所以我就把他轉述的內容告訴警方。」

    審判長接著問他,「義交到底不小心跌倒,還是有人碰撞的?你在警方密錄器裡有提到『他先動手』,是說義交有動手嗎?」何男再度改口說,「這我不敢確定….他有反擊的動作,但我沒看到他真的有動手…但這就是『本能』,因為他很生氣,一般人都會反擊,這是常理…他就是有要幹架的動作,指揮棒有移動。」

    審判長不解再度質問「你到底看到什麼才會跟警察那樣講?」何男愣了一下表示,「我只能確定指揮棒有在動!」審判長又追問,「義交手上本來就拿指揮棒啊,你說對方要幹架,要告訴我們具體的情形,他有攻擊和反擊嗎?到底看到怎麼樣的狀況,你才會跟警察這樣講?」

    何男被問到尷尬,改口說「我站得比較遠,只是覺得他應該有動手…」審判長繼續問,「他的指揮棒怎麼移動法?是搖到胸口、頭部還是垂在腹部而已?」何男被逼問到說不出話,只好說「旁邊有個女孩子站得比較近,你幹嘛不找他來講,我就是不知道啦….」審判長冷不防問,「你知道什麼叫做『正當防衛』嗎?」何男強調他完全不知道。

    這時陪席法官也加入戰局,「你跟警察說的東西,裡面也有同事跟你講的情形,你同事當初跟你講了什麼?」何男說,「他大概是說,兩人要打架了。我告訴他不要亂講話,同事就說,雙方很生氣,義交也有反擊舉動,但沒講到細節。」

    北院國民法官的判決將左右周男命運。法槌示意圖。本報繪製

    檢方:證詞臆測vs辯方:現場最準

    聽完何男的證詞,檢察官堅定表示,何男是標線負責人,當時因為很專注工作,沒有注意到案發情況,而且他的眼鏡因為流汗變得模糊,而且視線也被周男擋住。何男說兩人要幹架,但義交的聲音微弱他根本聽不清楚,他聲稱義交的指揮棒有移動,想反擊,但根本沒有看到周男和義交在場分別做了什麼事。何男也自稱周男推義交的胸部是「臆測」。

    檢方表示,「義交反擊」這件事根本就是證人自己的猜測,希望法官要注意那些是證人自己的臆測和經驗分享,哪些才是真正看到的事情,而且他在警方密錄器裡喊「義交要動手」也是透過同事轉述,他的筆錄記載是真實情況嗎?

    律師則回擊說,何男已經61歲,而且案發4年了,印象可能不是非常清楚,問得太細他也不一定能理解。律師希望法官要注意,周男在工作場合和別人相處是很和氣的,發生這件事情固然令人遺憾,但案發4年了記憶難免不清,希望以案發4分半錄下的警察密錄器、案發4小時43分製作的警詢筆錄為準。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