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婦人為了申請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竟從基層承辦員一路行賄到司法院長。北檢示意圖。呂志明攝
走出喪女之痛的61歲林姓婦人,想要申請國民年金遺屬年金、失業給付及老年給付,因資格不符屢屢卡關。她竟心生執念,把官署當成能用錢通關的場所,半年內9度將數千至數萬元現金塞進申請書,從基層承辦人一路行賄到司法院長。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將她起訴。
林婦的荒謬行徑始於2024年11月初。她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女兒遺屬年金時,強行要求增列資格不符的兒子為申請人遭拒。林婦隨後親赴台北辦事處遞件,將寫有「扣3萬」並裝有2000元現金的信封黏在戶籍謄本上送出,企圖以此作為通過審核的對價,鄭姓助理員開啟信封發現現金後立即向政風舉報。
2025年1月中旬勞保局僅核准林婦本人部分,駁回其子與前夫申請。林婦竟隔天攜帶2萬元現金信封再衝辦事處,並在電話中向蔡姓科員表示「這是開辦費、給承辦人就對了」。3月初她再親赴總局塞1萬元求翻案,遭駁回後又於3月中旬將1萬2000元夾帶於寫給局長親啟的信封內。
到了衛福部監理會審議期間,林婦於2025年4月中旬面談時欲交付不明信封被鄧姓承辦人當面拒絕。林婦仍不罷休,於4月底將1萬元現金裝入牛皮紙信封,隨同載明「同意給付由林婦代表請領」的申請資料送至勞保局轉交鄧員。承辦人員開啟信封發現現金後,再度簽報政風處理。
除了遺屬年金,林婦前於2024年2月申請失業給付遭拒後,同樣展開頻繁的行賄攻勢。她於2025年1月及2月先後寄送3000元與1萬元現金至勞保局,要求局長交代辦理撥款;1月下旬又將裝有2000元現金的信封與移文單遞送勞動部,企圖用紅包打通關,徹底無視國家公務體制的法律規定。
救濟遭駁回後林婦心有不甘,於2025年3月中旬提交續訴申請時,又將裝有2000元現金的小信封連同失業給付訴願書,置入寫有「胡小姐親啟拜託盡速辦理」的信封袋內親送勞保局。承辦公務員胡員收件開啟發覺現金後,只能無奈依規定簽報政風單位處理,讓她的違法紀錄再添一筆。
在老年給付方面,林婦早在2020年為女兒申請老年年金遭駁回確定,2024年底重新申請後,又接續於2025年1月與3月將5000元及2000元現金信封遞送勞保局盧姓承辦人。更令人咋舌的是,林婦因陳情未果,竟於3月將1萬元折疊現金連同信封寄給司法院長許宗力,拜託院長協助辦理。
全案經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偵辦。檢察官認為林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予以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扣案的5個信封、相關函文影本,以及公務員拒收未移轉所有權的7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