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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公婆同住積怨氣…丈夫無力排解!中配碧潭溺殺2女兒 二審仍判16年6月

    2026-07-23 10:15 / 作者 白廷奕
    中配簡女在碧潭溺殺2個女兒,一審判16年6月,高院今日二審宣判。資料照。廖瑞祥攝
    簡姓中配因與公婆屢生摩擦,丈夫也沒積極介入解決,加上身心狀況惡化,前(2024)年7月崩潰帶著2名女兒到新北市碧潭溺死,自己游上岸獨活。一審國民法庭認定她為了報復公婆,利用女兒信任誆騙兩人下水,犯罪手段殘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重判16年6月徒刑。簡女沒上訴,檢察官則上訴請求改判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今(7/23)日維持原判。可上訴。

    全案源於,簡女和丈夫白男多年前在中國相識結婚,2012年創立護膚品牌「小玉家」,經營得有聲有色,年收高峰達20萬人民幣,還在中國購入2棟房產。孰料新冠疫情肆虐,簡女收入銳減,她轉而從事紋繡、開設酒吧會所填補家用,卻因故與合夥人陳姓女子起爭執,遭陳女持高腳杯砸破左眼水晶球釀成失明,頓失經濟來源,而白男長期無業玩股票,簡女只能拿積蓄支應生活開銷。

    調查指出,簡女一眼失明後身心狀況越來越糟。2023年7月,她隨丈夫搬到台灣與公婆同住,但婆婆對生活瑣事有嚴格要求,加上簡女不諳台語,彼此溝通不良屢生摩擦,白男也無力排解。簡女多次提議搬離,但丈夫不願意,簡女為避免婆媳衝突,只能在平日送小孩上學後,獨自在便利商店、圖書館停留,直到傍晚接小孩放學後,再帶小孩外出用餐、寫作業,才於深夜返家。

    直到前年7/2上午,簡女再度提議搬家,卻遭丈夫明確拒絕,隨後又與公婆起衝突,負氣的她帶著2名女兒到碧潭渡船頭。途經岸邊缺口,她藉口拍照帶女兒下水,任由兩人溺死。丈夫得知消息覺得不對勁,傳訊息要簡女馬上帶小孩返家,她卻反嗆「你爸媽要跪著跟我道歉」,列出12項罪狀飆罵公婆,拒絕交代女兒下落,隔日跳潭不成向警方自首。

    簡女當時帶女兒到碧潭,藉口拍照誘騙下水。資料照。翻攝畫面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期間,簡女頻頻情緒崩潰,乾嘔、大哭,還一度癱軟在座位上。她向女兒道歉,「我犯了無法彌補的錯」,表示她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的每一秒,她都在自問,「那一天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喪盡良心的事情?」一審指出,當天簡女大女兒步伐輕快,小女兒緊靠簡女同行,可見對出遊的期待,簡女卻將兩人誆騙入潭,背叛女兒的信任,無視孩子們的掙扎,殺人手段殘酷。

    一審判處簡女16年6月徒刑,簡女沒提上訴,但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上訴請求重判無期徒刑。

    高院今日駁回上訴,仍判16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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