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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台辦公認「台獨打手幫兇」 陳舒怡當上檢察長給自己3個期許

    2026-03-11 12:11 / 作者 呂志明
    新任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陳舒怡(右)。李政龍攝
    因為偵辦國安案件被國台辦點名「台獨打手幫兇」的檢察官陳舒怡,今(3/11)日轉換身分成為花蓮地檢署檢察長,她今日代表檢察長致詞時,感性的談到從監交人手中接到印信的那一刻,已感受到自己角色與責任的轉換,對於未來,她有3個期許,希望讓社會對檢方產生信任,讓團隊每個人都能安身立命。

    新任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陳舒怡。李政龍攝


    陳舒怡表示,過去當檢察官時,就是要把手上的每一個案件辦好,交辦的行政業務任務達成,在每一個案中落實法治與正義,同時也維護每一個被害人的權益。

    檢察長及高階主管宣誓、交接與合影。李政龍攝


    然而在當上檢察長後,不再只是一個個案件的完成,而是如何帶領一個團隊一個組織能夠邁向理思,要讓團隊能夠落實檢察工作,讓社會大眾對檢方能夠產生信任,同時也讓團隊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在這樣的環境實現己的職涯,營造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讓每一個人都能安身立命。

    對於未來的道路,她也給自己立下3個期許:

    1、專業是檢察官的底氣
    檢察官的天職是打擊犯罪。面對日益翻新的各類犯罪,我們必須持續精進專業知能,嚴守法定程序,提升辦案效能,妥速處理案件。唯有建立在精準蒐證與嚴謹法律分析論證,才能禁得起法院的檢驗,讓犯罪者伏法,讓法治成為社會最穩定的基石。期許自己要以更高的視野看待及周全處理問題,發揮檢察官公益代表人之角色,在正義的天平前問心無愧,成為守護社會的力量。

    2、以同理心溫潤法律的剛硬
    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從事司法工作時都能保有「同理心」,協助弱勢族群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展現溫暖而有人性的柔性司法。面對被害人,我們是他們在黑暗中尋求正義的微光。「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也在於感同身受」,當我們能站在民眾的角度看問題,成為「有溫度的專業執法者,我們的司法才能真正獲得人民的信頼。

    3、最好的團隊是彼此的後盾
    檢察工作從來不是英雄式的單打獨鬥。「一個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遠」,面對複雜的案件,需要團隊合作。檢察機關是一個彼此支持的環境,期許自己帶領檢察團隊,能做同仁最堅實的後盾、共商策略、分擔壓力,凝聚向心力及共識,全署上下合力事事通。

    陳舒怡表示,司法工作艱難且充滿挑戰,他從分發成為檢察官,一直樂在其中,其實常有時候也是苦中作樂,但為什麽仍喜歡檢察官的工作,因為身為檢察官始終懷有使命感及責任感,做好檢察官,可以實現正義、解決紛爭、保護犯罪被害人、守護社會安定,在過程中也給自己積極進取的力量,這樣的感受有正向的循環,這也是她一直持續努力的信念,以及這份職務最誠摯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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