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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拉K酒駕撞死人!他找人頂包滅證法院「這金額」交保 檢方抗爭結果曝

    2026-03-10 13:15 / 作者 謝亞庭
    前科累累的劉姓男子涉毒酒駕撞死人落跑,一審裁定20萬交保遭二審撤銷。示意圖。翻攝Pexels
    北市劉姓男子在飲酒、吸毒後駕車狂飆,以95公里的高速撞死林姓騎士後落跑,被士林地檢署依酒、毒駕致死等罪聲押獲准並起訴,日前移審士林地院,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但檢方認為,劉男肇事逃逸還找朋友頂罪,且他前科累累曾多次遭通緝,因而抗告高院。高院認定,劉男僅部分坦承,且依以往紀錄顯示規避審判的可能性很高,質疑一審為何認定只需20萬保金就能對他產生拘束力?將全案撤銷發回更裁;士院昨(3/9)天緊急開庭後仍維持20萬交保,但加碼命劉男科技監控。仍可抗告。

    吸K酒駕撞死人還逃逸

    全案發生在2025年10月28日凌晨,劉男駕車沿著台北市延平北路三段,由北往南行駛,途中高速衝撞同向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林男,而劉男肇事後竟然沒報警也沒叫救護車,劉男竟狠心拋下命危的林男,自行掉頭離去。林男經送醫急救,仍因顱腦損傷、氣血胸等傷勢不治。

    警方循線揪出肇事劉男並實施酒測,結果竟測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7毫克。此外,員警還在車內發現摻有愷他命的濾嘴,送驗後確認含有三級毒品成分,隨即將劉男移送法辦。檢方依酒、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將他聲押獲准,日前偵結起訴,交由國民法庭審理。

    士林地院外觀圖。侯柏青攝

    原本在押的劉男被移審到士院後,下場大逆轉,合議庭於今年2月底裁定他交保2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然而,檢方不服向高院提抗告拚逆轉,而檢方的理由讓外界大吃一驚。

    檢抗告驚爆他找人頂包滅證

    檢方抗告理由主張,從事發監視器錄影及畫面可以發現,劉男當時是以時速95公里的超高速撞上林男,且劉男在肇事11秒後,還曾經一度下車查看,距離被害人「僅幾步之遙」卻仍驅車離去。檢方痛斥,劉男逃逸的原因無他,就是深怕自己真的「撞死人」,才寧願拋棄重傷的林男於不顧,直接逃離現場。

    檢方加碼控訴,劉男即便逃逸離開案發現場後,仍拒絕面對刑責,他竟然找來友人陳男扮演「肇事者」,他則與對方一同進入附近的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打探,而且他在打探時還不忘隱匿證據,他中途就先離開派出所,直接拔掉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但賊星該敗,另一名民族路派出所的警察發覺不對勁,逼著劉男投案,他才面對司法。

    檢方認為,由此可以證明,劉男的朋友都盡力維護他,他不僅可能逃亡,更有串供的可能性。

    檢方強調,台灣四面環海,即使窮盡一切公權力也難防被告偷渡;又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趨吉避凶是人性,遑論劉男有逃亡及串、滅證和反覆實施之虞,而且他曾因為刑案遭通緝,足以認定這是他一貫選擇逃避的方式。

    檢方表示,何況劉男至今仍否認犯罪,法院針對他是否羈押的裁量空間,理應限縮至極窄程度。究竟原裁定認為,以一般成年人工作數月便能賺到的20萬元交保,要如何平衡前述風險?裁定中也未加以說明,因此向高院提抗告,希望原審法院能重新裁定。

    士林地檢署。侯柏青攝

    高院撤銷發回:有逃亡可能

    高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劉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於犯案後即駕車逃逸,至今也僅坦承部分犯行,更曾因傷害、詐欺、毒品及妨害自由等案件,多次遭新北、台中地檢署通緝到案,已經可以預見,他很可能規避審判程序及畏罪潛逃。

    合議庭表示,參酌此案犯罪情節,劉男可以預期到,他可能會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追訴,日後更可能承擔高額的民事賠償,加上人性本就拖免刑責、不甘受罰,足以認定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如果沒有進一步提高保金或施以科技監控、報到等附加處分,顯然無法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及執行後續刑罰。

    合議庭點出,原審法院認定劉男無羈押的必要,准以20萬元交保,是否足以對他形成足夠的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能否防範劉男以偷渡或其他方式非法離境?都須再行斟酌並詳述理由。也因此,原裁定確實有未盡完備之處,檢方抗告有理,應予撤銷,發回士院另作妥適裁定。

    檢方抗告成功後,士院昨天立即重新召開接押庭,但合議庭依舊裁定劉男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不過這次加碼命他配戴科技監控設備,以防止他逃匿。全案仍可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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