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呂志明攝
1名陳姓男子在今年12月間,多次上網留言要開槍掃射桃園療養院、炸毀醫護人員住家,桃園地檢署獲報後迅速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將陳男拘提到案後,以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園地檢署指出,陳姓嫌犯多次在桃園療養院的臉書粉絲專頁、「我是大竹人」LINE群組及其個人臉書上發布具威脅性的留言,包括揚言對醫護人員或行政同仁開槍、炸毀住家及掃射醫院等內容,導致相關人員感到恐懼,並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桃園地檢署在接獲桃園療養院通報後極為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邱婉婷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蒐證後於12月19日發動執行,拘提被告到案並扣得其使用電腦。
檢察官訊後問認為陳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園地檢署強調,醫護人員肩負守護國人健康的重任,其工作環境應受到全力保障。針對任何形式的醫療暴力或網路恐嚇行為,本署絕不姑息,將秉持迅速嚴辦的原則,確保社會安定與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