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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運動部出手也沒用?籃協欠出賽費挨告…官司拖1年「沒進展」 工會出招了

    2026-08-08 07:00 / 作者 白廷奕
    職籃工會去年9月提告籃協,運動部為此公開要求籃協盡速與工會開會協商,卻遭到無視。資料照。運動部提供
    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去(2025)年控告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索討3屆瓊斯盃選手「出賽費」及「肖像權費」共377萬元。新聞鬧得沸沸揚揚,運動部下令籃協1個月內須和工會協商,但籃協不僅沒理會,在法院調解程序也遲遲提不出對案,導致官司拖一年毫無進展。據了解,籃協今年5月底改選理監事後,職籃工會決定轉守為攻,將2項改革納入調解條件,盼打破訴訟僵局。

    籃協欠出賽費、濫用肖像挨告

    時間回到去年9/8,職籃工會無預警向台北地院提告,指控籃協在2018、2019、2023年的三屆瓊斯杯期間,沒有支付國家代表隊球員的出賽費;在2024年賽事期間,甚至未經授權,就將選手的肖像製成海報賣給球迷。

    事情在體壇傳開,運動部火速發聲明表示「尊重工會決定」,並強調已經請籃協「於1個月內盡速召集會議與工會討論、妥適處理」,但運動部的重磅指示,依然無法拉近不了雙方的距離。直到北院開庭,工會依然等不到籃協的一封邀請。

    北院去年10/22開庭,職籃工會主張,根據《國民體育法》,籃協只要舉辦商業性賽會,就必須支付選手「出賽費」。工會認為,籃協應該以「每人每場5000元」的條件,補發這3屆瓊斯盃的出賽費326萬元。另外,針對籃協任意使用選手肖像部分,工會主張,籃協應賠償17名選手各3萬元,共51萬元。

    但實際情況不只於此,據了解,這3屆瓊斯盃總共有119名球員沒收到「出賽費」,如果計算賠償金,金額恐暴增至607萬5000元。不過,並非每個選手都敢槓上職籃,不少人擔憂和籃協衝突,可能影響職籃生涯發展,最終只有59人願意委託工會幫忙索討,賠償金額才會下修到326萬。

    至於肖像權的部分也是如此,被侵害權益的選手多達62人,最後只有17人敢跟籃協對簿公堂。

    對於工會的主張,籃協辯稱,依據2024年修正前的《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籃協只會在賽會「有盈餘」時才支付出賽費,但這3屆瓊斯盃並非每屆都有賺錢,工會主張每場5000元,金額顯然過高。籃協也認為,廠商於2024年賽事期間販賣含有選手肖像的海報,淨利只有2千多元,工會要求賠償每人3萬元,實在難以接受。

    北市職籃工會理事長、新北中信特攻隊籃球員曾文鼎。資料照。T1聯盟提供

    喬不出調解方案,官司拖1年

    北院開庭時,雙方同意先調解。法官安排工會與籃協於去年12/25、今年3/5、5/14、6/15調解4次,卻始終沒有實質進展。據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金額喬不攏」。

    知情人士指出,籃協一方面覺得,每場國際賽的出賽費若只給球員800或900元「數字太難看」,另一方面又擔憂,若調高到每場3000元,對籃協而言,財務壓力太過沉重,因此內部一直無法形成共識,在調解程序裡提不出具體對案。

    至於肖像權,該名人士表示,籃協認為,2024年的瓊斯杯執行單位也有責任,於是將民間廠商也拉進調解程序,但籃協和廠商對彼此應該分擔多少金額,也遲遲沒有定案。

    前任籃協理事長謝典霖(黃衣)。資料照。林建嘉攝

    職籃工會調解出兩招

    有鑑於調解牛步,職籃工會最近主動打破僵局,打算將國際賽事的國家隊選手的「邀請參賽程序」及「書面參賽協議」納入調解條件。

    工會認為,只要籃協願意將兩者制度化,可以考慮調整出賽費與肖像權賠償金的求償金額。

    據了解,工會主張,籃協邀請選手參與國家隊的程序不明確,因此想要參考中華職棒聯盟透過團體協約建立的組隊模式經驗,於賽事前的一定期間,由籃協徵詢選手及球團的出賽意願及協商參賽條件,讓選手、球團有適當時間閱覽「參賽協議」,評估賽事內容及運動員可能承擔的風險,再決定是否參賽。

    至於「參賽協議」,工會認為,除了賽事名稱、比賽時間以外,也應該寫清楚籃協應胎提供選手多少出賽費、保險項目及額度、住宿規格、交通方式、後勤設施及團隊(如提供幾間治療室、配置幾名防護員)等。

    籃協今年5/31改選理監事後,職籃工會已正式向「新籃協」提出調解條件,釋出善意,這場工會和籃協之戰是否有機會握手言和,成為體壇關注焦點。

    現任籃協理事長辜公怡。資料照。李政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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