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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倒同修鬧命!檢嗆白雲寺僧侶「違反修持規範」應重判 律師嘆:已經判很重

    2026-08-06 12:55 / 作者 白廷奕
    白雲寺僧侶「成緣法師」陳維民推倒同修釀命案,赴高院出庭。白廷奕攝
    新北汐止白雲寺僧侶「成緣法師」陳維民,前(2024)年因洗碗問題責罵同修王男,見王男不理他,竟2度將人推倒、撲倒,王男腦出血慘死。陳維民認錯請求判10年,一審國民法官讓他如願,但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8/6)日開庭,檢察官主張一審未考量陳男行為違反同修間的「修持規範」,但辯護律師列出類似案件,強調一審刑度不僅沒不妥,還有偏高的疑慮。

    調查指出,2024年4月9日早晨6點多,陳維民不滿法名「悟雲」的王男沒洗碗,質問對方又不受搭理,竟動手將王男推倒在地。王男自行爬起身,彎腰拾起一張椅子用雙手舉起,陳維民誤以為對方要攻擊他,撲過去把王男壓倒。王男後腦著地陷入短暫昏迷,幾分鐘後甦醒,如常用餐並回房休息。直到另外兩名同修11點多進入臥房,才發現他早已倒地不起,送醫急救仍因腦傷死亡。

    陳維民到案後坦承犯行,說他和王男在白雲寺同一小組工作,兩人說好王男負責洗碗、收供菜,他則負責切菜,但王男沒洗碗也沒告知他,陳維民認為東西沒洗,水槽就會長螞蟻,如果用水沖掉就會害他「殺生」。一審士林地院國民法庭發現,陳維民自幼被霸凌導致人際退縮,發展出認知僵化、敵意性心理防衛機制,考量他有悔意,最後陳述還向家屬下跪道歉,判刑10年。

    士林地院(如圖)國民法庭考量陳維民認錯,判刑10年。資料照。侯柏青攝

    陳維民沒上訴,但檢方上訴主張量刑過輕。高院今日開庭,檢察官指出,一審沒斟酌陳維民第二次攻擊,是純粹的暴力行為,且陳男與王男是同修,攻擊同修也違反「修持規範」。

    但陳維民的辯護律師反對,稱檢察官上訴卻未聲請調查任何證據,只是想讓法院用相同事證判處更高刑度,但根據《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及立法理由,二審原則上應尊重國民法官在一審判決反映的法律情感。律師也強調,檢察官稱一審漏未審酌的事項,實際上也全部都有被國民法官列入考量,因此檢察官的上訴沒有道理,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律師也感嘆,本案是陳維民的3個誤會、4個錯誤所引發,稱陳男誤會王男拒絕溝通,所以出手攻擊,後來又誤會王男想反擊,再次撲倒對方,最後因為誤會對方的傷勢情況,作勢用腳踢,也沒有協助王男就醫。律師說明,一審已經充分考量陳維民的犯後態度等量刑事項,而根據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27件類似案件中有25件判不到10年,僅2件判11年,且那2件案情都比本案更嚴重。

    審判長今天也詢問以告訴人身分出庭的王男姊姊,對於法院量刑有沒有意見?她淡淡地說,「只要他在裡面好好懺悔,我一點意見也沒有。」

    審判長諭知本件9/3上午10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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