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消防局分享一起瓶裝水放在車內引發火燒車的案例。翻攝自臉書
炎炎夏日高溫不僅讓車內宛如烤箱,也暗藏火災危機,彰化縣消防局近日分享一起火警案例,去年7月花壇鄉一輛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突然起火,火災調查後確認,起火原因並非車輛故障或電線短路,而是放置在車內的一瓶透明瓶裝水,在陽光照射下產生「聚光效應」,引燃周邊物品釀成火警。消防局也提醒,近3年彰化縣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呼籲民眾提高警覺。
彰化縣消防局表示,這起火警發生於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地點位於花壇鄉宏宅街,一輛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突然起火燃燒,整輛車嚴重毀損。火災調查人員經現場採證及科學驗證後,排除車輛機械故障等因素,確認真正的起火原因,是車內放置的一瓶透明瓶裝水。
消防局指出,許多民眾夏天習慣將透明瓶裝水留在車內,方便隨時飲用,或喝完後直接放置車上,也有人會把打火機等物品留在車內。然而,密閉車廂在烈日曝曬下溫度迅速攀升,透明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就如同「凸透鏡」,能將陽光集中於單一位置,在車內形成局部極端高溫,進而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災。
為了驗證「聚光效應」,火災調查人員進行模擬實驗,將一般轎車停放於夏季中午陽光下20分鐘,測得座椅溫度已達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更高達攝氏88度。隨後將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放置於儀表板,在陽光照射特定角度下,瓶身果然產生凸透鏡般的聚光效果,使局部溫度迅速升高至攝氏115度以上。
實驗顯示,持續照射約10分鐘後,儀表板皮革開始起泡、冒煙,紙張也因受熱分解出現輕微碳化及黃褐色焦痕,證實透明瓶裝水確實具有引發火災的可能;加上密閉車廂內沒有風流通,熱量累積效果更加明顯,也提高火災發生風險。
消防局統計,近3年彰化縣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所引發的車輛火警。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都不建議放置於車內;此外,行動電話、行動電源、鋰電池、打火機及芳香劑等,也可能因高溫膨脹、爆裂甚至起火。
彰化縣消防局呼籲,夏季停車時應盡量選擇陰涼處或地下停車場,也可善用遮陽板降低車內溫度,更重要的是養成離車前檢查車內物品的習慣,避免將透明瓶裝水及其他具有聚光效果或易受高溫影響的物品留置車內,才能有效降低車輛火災風險,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難以挽回的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