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硐貓村10日經傳有人持辣椒水對貓咪臉部噴灑,警方連日追查逮捕犯案的28歲李姓男子,循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取自新北市觀光旅遊網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驚傳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狂噴貓咪臉部,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以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後,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連日清查,昨日(4/14)逮捕犯案的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新北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導致貓咪睜不開眼睛,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蒐證,希望遊客能提供可疑人物畫面。
新北市動保處也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導致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並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針對事發時段、地點及周邊情形展開追查,反覆針對相關線索進行清查、比對,經調閱監視器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自述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警方訊後將李男依《動物保護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強調,警方對各類違法案件,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