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車手2年前詐8公斤黃金,如今若被求償恐面臨翻倍共4260萬元賠償。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一名李姓詐騙集團車手,2024年騙取彰化羅姓被害人的8公斤金條與1500萬現金,當時金條價值約2271萬270元,他到手酬勞為2千元,之後被逮,彰化地方法院判處2年6月,而目前李男須面對更嚴重的問題,由於金價相比當時飆漲,若被害人提出求償,李男恐要拿出4260萬元高額賠償。
根據判決書,李姓男子有詐欺前科,2024年7月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詐團成員2024年8月用投資理財名義,誘騙羅姓受害人加入LINE「穩賺不賠」投資群組,在羅男匯款1130萬元後,騙他獲利9000多萬,就在但羅男想直接取回本金與獲利時,詐團卻表示必須先交獲利25%方能取回。
為此,羅男除了轉帳匯款、面交付款,他更準備8條8公斤當時價值2271萬元的金條,親自交付給車手李男,怎知羅男做到這程度仍無法取回本金才驚覺自己被詐騙,損失超過3821萬。
羅男報警後,李男被逮捕,他表示,黃金已被組織上游取走,自己的報酬才2000元。
而檢警調查,無證據可以證明李男取得羅男金條並交給詐團,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彰化地院審酌,李男是水泥工,犯後態度良好且承認罪刑,但加重詐欺取財、洗錢實屬不該,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共同詐欺取財而獲取之財物達五百萬元罪判刑2年6月,可上訴。
不過,如果羅姓被害者提出求償,當年價值2271萬270元的黃金,依據2026年3月的市場價格,已飆漲到4260萬,超過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