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致癌物超標,歷經47天偵結起訴。資料照片
中聯油脂公司的油品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讓全國民眾憂心忡忡,歷經47天的偵辦,台中地檢署今天(8/18)偵查終結,將製造商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中游的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一共4間法人公司,以及中聯油脂的總經理余凌冲、中聯廠長陳明榮、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等15人起訴,先前聲押獲准的被告也移審台中地院,院方目前尚未裁定是否續押。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聯公司於115年4月至5月間,使用福壽、福懋及泰山等3家公司共同採購之巴西黃豆原料製造沙拉油,但下游業者及檢驗機構檢出苯駢芘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7 條授權訂定之「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所定限量(食用油脂中苯駢芘限量為2.0 μg/kg,即2.0 ppb)。
台中地檢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於7月3日分案偵辦,專案小組分別於7月9日、22日、24日及8月4日執行4波搜索,扣得手機26支、電腦主機、硬碟、隨身碟、內部製程文件及檢驗報告等相關證物。中檢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中聯公司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公司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4人,均經法院裁准;另向法院聲請扣押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等4家公司所有之不動產,亦獲裁准。
中檢統計,本案犯罪所得計約8億8731萬元,本署分別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及追徵中聯公司約3億7307萬元、福壽公司約2億13萬元、福懋公司約1億8390萬元及泰山公司約1億3021萬元,以徹底剝奪不法利得。
中檢痛批,中聯油脂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等3人,身為問題油品之源頭製造者, 若非其等蓄意隱瞞、放任生產,後續三家股東公司即無從取得問題油品而流向市面,其等於全案因果鏈中居於「始作俑者」之地位,責任尤重,應予從重量刑。
另外販售端的中游廠商,福壽、福懋、泰山等身為販售端企業實際負責人,明知油品含有致癌物質,猶失信於天下、見危不救,以消極隱瞞之詐術遂行牟利之實。 中檢建請均從重量刑,以符罪責相當原則。
台中地檢署強調,食品安全攸關全體國民健康,食品製造及販賣業者對於原料驗收、製程管理、產品檢驗及異常通報,均負有高度注意義務;一旦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更應立即停止製造、加工及販賣,確實辦理下架、回收並依法通報主管機關,不得因成本、商譽或營業利益之考量,而延誤必要之食品安全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