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醫療廣告鎖定高齡族群成重災區 ,高市衛生局去年開鍘16業者祭重罰。高市府衛生局提供
隨著電視購物與網路社群行銷盛行,不少業者以誇大不實或宣稱醫療效能的食品廣告吸引買氣;高市府衛生局去年共開257張裁處書、裁罰金額達3521萬餘元,其中16家業者因宣稱可治療癌症、糖尿病及眼疾等遭重罰2400萬元,提醒食品不得宣稱療效,違者最高可罰500萬元。
衛生局指出,隨著電視購物與網路社群行銷盛行,不少業者以誇大不實或涉及醫療效能的內容販售食品,宣稱可減肥瘦身、提升免疫力,甚至預防或治療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與眼疾等,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則加重處6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分析,遭加重裁罰的16家業者,多鎖定高齡族群常見健康問題,包括視力保健(葉黃素)、控醣代謝(苦瓜胜肽)、骨骼關節(龜鹿、鱷魚原膠)、心血管循環與腦部認知等需求,利用誇張數據、醫學術語及不實見證誤導消費者,將食品包裝成具醫療級效果產品。
違規案例包括宣稱苦瓜胜肽為「口服植物性胰島素」,可不用施打胰島素、根除糖尿病;視力產品號稱「10天逆轉600種眼疾」;蚓激酶產品宣稱可讓中風14年者重新站立;減重產品誇稱「1天瘦1.5公斤」;甚至標榜具「醫護等級抗癌效果」,能使腫瘤縮小。
衛生局強調,僅取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健康食品許可證的產品,才能宣稱核准保健功效;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本質皆為食品,不具醫療效能。呼籲業者勿「膨風」違規宣傳,民眾身體不適應循正常醫療管道就醫,避免花錢又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