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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憂流感與新冠同步流行!疾管署拍板「這對象」用公費藥免篩

    2024-06-26 13:22 / 作者 胡順惠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疾管署提供
    時隔7年,今年再度出現「夏季流感」罕見現象,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今(6/26)日表示,近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處流行期,即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不需經流感快篩,醫師可直接開立公費藥劑。

    據疾管署檢測數據,近四週社區合約實驗室顯示流感病毒以A型H1N1為多,112-113年流感季截至今年6月24日累計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例死亡,流感重症病例數及流感住院人次仍多。

    疾管署今日公布,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曾淑慧分析,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

    曾淑慧說明,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疾管署建議,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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