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婦去年7月到韓國旅遊,在汗蒸幕拍照打卡被控性暴力罪。示意圖,取自Unsplash
出國旅遊請尊重當地民情!一名67歲香港婦人去年到韓國濟州旅遊,她汗蒸幕打卡拍照,被民眾發現後檢舉,被控「性暴力罪」滯留韓國近8個月,最終以「電話攝影罪」再加上繳交律師費、賠償金和食宿等共付出台幣126萬代價,2月21日才得以返港,看到丈夫與親友忍不住痛哭,有抑鬱失眠傾向,對韓國也有陰影,而婦人的丈夫劉先生受訪時表示曾要求老婆反省,但她罪不至此。
2024年7月,這名港婦到濟洲旅遊,在汗蒸幕裡拿手機拍照打卡,由於疑似拍到當地人,被以「性暴力罪」逮捕起訴。劉先生表示,老婆出門很喜歡拍照,這次在汗蒸幕指示拍池子,被人說拍到人,而太太的手機和照片變成證物,無法再查看,他對港媒《香港01》抱怨,「拍了什麼沒人知道,都沒開過也沒人看過,自己黑幕,無透明度」,認為太太遭遇無妄之災。
婦人丈夫又說,韓國檢察官後來改控太太「電話攝影罪」,法院判太太需繳2千萬韓元(約台幣45.8萬)罰緩,或監禁1年,他為此趕緊匯款換取太太自由,時隔8個月,太太終於在21日返回韓國。
婦人丈夫解釋,太太固有不對的地方,這部分他已經訓斥過了,太太也承認自己犯錯,但他認為,太太不至於受到這麼大的懲罰。
他還提到,這次在韓國有受到恐嚇勒索,大約在10月時,收到韓國方通知要求支付5萬港元(約台幣21萬755元)協議費,用來安排審案順序,如果不支付,開庭遙遙無期,他選擇交了,又再加一筆律師費,今年1月終於開庭,太太2月21日返港。
婦人丈夫計算,太太這趟韓國行,前後共花了30多萬港元(約台幣126萬逾元),包括5萬港幣協議費、3.8萬港幣律師費、10.7萬港幣罰款,以及滯留近8個月的10.5萬港幣生活費
他也說,太太回來後,人明顯消瘦,但還算健康;精神狀況不好,對拍照和韓國都有恐懼,失眠抑鬱,食慾也不好,也很在意自己一個人滯留韓國過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