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董事長周志明。廖瑞祥攝
針對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場、少將張大偉,涉在福興(公館)營區30億元統包工程案中收賄4500萬元,新北地院一審重判12年,張不服提出上訴,而中華工程則向士林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士檢日前以處分不起訴。中工回應,檢方以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認定深感遺憾,並將依法聲請再議,並積極配合司法調查,提供相關證據,持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根據鏡新聞報導,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場、少將張大偉,於2017年透過中間人向中工暗示,只要支付工程款1%的回饋金,就能協助其得標「福興營區營舍統包工程」,索價至4500萬元,在款項尚未交齊即被檢調查獲,新北地院去年重判12年、褫奪公權6年。張不服上訴,二審期間繳回之前宣稱已焚毀的2800萬元犯罪所得,目前仍待高院審理。
中華工程在2023年向士林地檢提出詐欺告訴,但士林地檢署日前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工今日發出聲明表示,張大偉在該工程招標案中並無實質影響力,卻稱其可協助得標,顯屬虛構,意圖詐取財物,但檢方以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中工對此深感遺憾,並將依法聲請再議,務求透過司法程序還原真相,維護公司權益。
中工強調,將堅守合法經營原則,對於任何不法行為絕不姑息,已積極配合司法調查,提供相關證據,並將持續追究張大偉之法律責任,以正視聽。
中工說明,深刻認知企業社會責任,對於本案引發的社會關注深表歉意,將進一步強化內部治理機制,確保所有業務決策符合法規要求,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股東及社會大眾的信任。